Knesi wrote:
你沒看清楚還回的這...(恕刪)
我覺得你才真的昰沒看清楚的那個
打從開始 我就沒說指名是啥費用了
我從頭到尾 僅僅只是針對他重複收費的部分在談
換個立場與角度來說 既然你當初甘願用 300 替他佛心重灌
而對方序號也按你要求送來了 讓你好輸入避免成為違法的系統
結果 你最後 因為自己的疏忽 白做工 灌錯版本 要再重複一次相同的工
你認為你應該把延伸費用算在消費者頭上? 真是有夠矛盾的理論
我為何說 一群人搞不清楚狀況 批的到是很爽
是為啥 自己去想想吧 孩子

minglidx wrote:
我覺得你才真的昰沒看清楚的那個
打從開始 我就沒說指名是啥費用了
我從頭到尾 僅僅只是針對他重複收費的部分在談
換個立場與角度來說 既然你當初甘願用 300 替他佛心重灌
而對方序號也按你要求送來了 讓你好輸入避免成為違法的系統
結果 你最後 因為自己的疏忽 白做功 灌措版本 要再重複一次
你認為你應該把延伸費用算在消費者頭上? 真是有夠矛盾的理論
我為何說 一群人搞不清楚狀況 批的到是很爽
是為啥 自己去想想吧 孩子
ForsakenH wrote:
從這幾句話的確看得...(恕刪)
gtox123 wrote:
==> 你是花錢買"...(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