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刪151515151515515
然後你還要再發一篇佔版面的廢文來合理化你的奧客行為!?

枝微末節扯一堆,你本來就是抱持著錯誤的態度去對店家作出不合理與
不合法的要求,你要人家如何”正確地”對待你!?
假如是我碰到你這種人,根本就懶得跟你爭論或囉唆,直接就請你去找消保官
或去上告法院,交由公正的第三方來作裁決,看看你狗屁不通的奧客行為是否
禁得起考驗?

就法律上來講,廠商的保固證書根本是廢紙一張,可有可無,法律上正式認可
的合法憑證只有發票,廠商只要公開資訊言明保固日期是從購買日起算它就
必須負法律上的責任,上了法庭也是認可發票作為最無爭議的鐵證,因為它才
是國家統一核發合法而有效的憑證!
法官會要你提供保固證書當作是證據嗎!?信不信根本不會?
你在實體店面購買的是攝影器材,發票日期開錯了可以合法地作廢更正重開一張,
然後一張稍微損壞的保固證書就可以構成退貨的藉口!?它會影響拍照嗎?

坦白講,你把它扔了也完全不會影響到你的保固權益,只要可以證明出貨來源與合法
購買,廠商應負的責任一點都躲不掉!
既然你的保固權益完全無損器材又無瑕疵,你是要退貨退什麼鬼?
你帶著保固證書去送修器材,工作人員一樣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核對機身序號,
所以我去新宇送修根本懶得浪費時間把保固書找出來,直接拿去不曾被刁難過,
電腦一查就有,甚至不是本人去也沒問題;
你公司怎麼規定丶你個人如何錯誤認知...那是你自己的問題,法律有明文規定不會因
你發個廢文就轉彎!
假如你還是不爽保固證書損壞可以去找仲裁或提告啊,只是麻煩你搞清楚對象,
保固證書損壞的責任在店家嗎!?連這個都弄錯還跟人提什麼”態度問題”.

o3g wrote:
以下事主發言 所屬句...(恕刪)
重點是把事情好好的解決 指出問題所在 還是要有解決方案
有時候在網路公開一些資訊,對當事人並沒有太大的好處
反而引來旁觀者的評論,但是這些評論對你解決事情有沒有幫助?
只還是只是徒增事情的複雜?
我也當過公親 反而吃力不討好
現在反正都公開了 寫清楚也是好處
A君可以再私下再跟公司與相機店好好溝通
事主A君 (非樓主o3g)幫公司買個相機
請樓主o3g來這邊留言
明功arno ? 也來留言
A君可以自己來01註冊出來自己PO文 不用請o3g代PO
A君可以請公司自己去買
代筆 代購 需要事先清楚了解委託者的規格條件
這樣還不如當事人自己出來處理
自己的事還是自己來處理
不是自己的事 處理好事應該 處理不好....
寫再多都是呈堂證供
難道你們要開直播整處理協調的過程嗎? 應該大家都很期待這種交易糾紛處理的時轉播~ 新聞都是這樣出來的~
還是把證據都提出來
請大家網路公審?
就先找個幾個方案 雙方私下看要挑哪一種處理吧!
一直網路發言 雙方火氣會不會越來越大 反而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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