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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達人 購買鏡頭要求鑑賞期內被拒 售後態度不佳 評價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小弟家住機場附近,想說買一顆望遠鏡頭來拍飛機

就到網路上相機平輸公司貨都有賣的店家 "數位達人" 官方網站購買一顆望遠鏡頭

東西寄到家後裝上去打開窗戶試拍,發現望遠端色散很嚴重,畫質也沒有達到預期的清晰,

跟自己手邊有的高倍變焦鏡的望遠端一樣畫質軟軟,實在無法接受,

就卸下來小心翼翼包好先放回盒子並放在防潮箱內,

我之前也在其他店家也買過一顆定焦鏡與一顆變焦鏡,成像都很滿意沒有到像這顆那麼失望

想了一陣子 決定跟店家提出要七天鑑賞期退貨退款,

首先是在網頁上面留言客服的回應是

"您好,商品沒有硬體故障問題不適用七天新品不良更換,產品開封經使用後無法進行退換貨。"

後來直接打電話到門市去

店家表示拆封就是不能退,或是9折價回收,我當然不能接受,因為東西也沒帶出門裝上去機身拍一下而已,

我要求全額退款,當然店家也拒絕了退貨要求,

他們的網頁上也有寫,除了個人衛生用品類,可以適用一般退換貨規則也保障七天鑑賞,

後來有致電消保會消保會要我柔言勸說並用法規第19條還是18條與店家溝通,

我有致電到該店家並說明退貨原因,跟消保會叫我勸說的條款,

店家表示法規是死的現在規定不一樣了拒絕退貨,
你自己去看看PChome、MOMO現在買3C也沒有七天鑑賞期了,現在都是這樣了。

到後來我說如果還是沒有共識的話只能尋求消保會協助,有可能會有公文到貴店到時再看看雙方該怎麼協調出解決方式,

店家在電話中回答,沒關係阿~你就去申訴,而且這種東西你用過了本來就不能退。

我就備齊資料去申訴了

後來客服說

"您好,商品經過使用後,需要先寄回進行檢查,如果有明顯使用痕跡需要另外支付整心處理費用,沒有辦法直接全額退款。

寄回後店家表示輕微使用痕跡,狀況還可以表示要退我全額,照理來說根據法規我是連退回運費都不需要負責可以跟他們要求的,

可是我還是不太好意思跟他們要我退回去的運費,所以就跟他們說退本體價格就好,運費我自行吸收。

後來 店家官方購物把我的帳號永久停權

早知店家會出如此行為應該是連運費都要一併索討不該客氣。

也看清一間店家無視法條無視消費者權益與對後續服務消極的態度。

如果怕人家因為不滿意退貨 就不要打出有鑑賞期的這種讓消費者安心的條例,也不要在平台上牴觸法規誤導消費者

有要在數位達人購買商品的買家,如果你打定買了一定不會不滿意沒有要退貨的打算就沒關係放心給他買下去,

如果有可能因為不滿意會要退貨的打算的話 那請考慮清楚

因為店家自願賺網購這塊大餅

卻不願意遵守法規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如果說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叫做奧客,那就當是了吧

嘴巴在你身上我也不能阻止你。但我認為我只是在爭取我應有的權利

#314樓 knightcsf 大大講得很對

""
其實商家最大的問題是
一開始拒絕退貨,而沒有如實的遵守法令規定

一直到樓主去跟消保官申訴,才願意遵守法律。
如果樓主沒有堅持,商家是否就賺到一次?

樓主因為商家沒有遵守法令規定,而耗費掉的時間,
這也應該算是商家服務態度不好吧!

如果商家當初沒有說拆封就不能退(違反消保法規定)
只能九折價購回(違反消保法規定),而是依照法律
去收回,那今天就什麼事情都沒有了,商家既然
想要享受網路交易的便利以及利益,就應該承擔
法律所賦予的成本與風險,你可以選擇不要一個客戶,
但不能只選擇利益而不法律責任。

""
我想今天能堅持到(提出申訴,再次致電店家說明條款,忍受不屑態度的店員)
的消費者一定屬於少數 只要店家就是要再一開始就直接打出一堆條款
跟他們自創的法律跟自己當大法官解釋法律來讓你退不了貨
多數消費者可能都會不敢再繼續捍衛自己權益
店家這點真的很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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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態度不佳的是電話中的男店員
說PCHOME、MOMO的3C商品今年開始不能退 你可以去查查看 (???????????)
法條是死的現在沒有這條規定了
你要不要去好好查清楚鑑賞期跟試用期差在哪裡呢?

態度不佳可能大家認為情況的都不一樣
但就我當下在通電話
被百般刁難而且該位店員使勁全力說出拒絕退貨的以上說詞
店員的態度還是那種笑笑的不屑的態度
類似那種(七天鑑賞可以試用都是你講的阿(笑)、你要不要條款要不要先查清楚呢?)
這種我也不太會講 就是讓人火大的態度。

接電話當下就是我也就是無奈跟無奈
要他們統一編號他沒說清楚(方便後續申訴查詢公司資料) 請他們再說一次
他就大聲的唸出來 用那種很不屑的語氣問 這樣可以了嗎?

你要跟他們買東西當然態度都很好 你一提到退貨態度就大轉變了
電話馬上拿給另一位店員
如果向我剛好遇到了這位店員 他的態度會讓你很抓狂

至於運費問題我也不想再去跟店家拿了 等等致電店家 那位男店員的態度又會讓我想抓狂
錢就當送給他們了 也在這邊發一篇文來 看看這樣的服務態度大家能不能接受
2017-08-24 7:40 發佈
XX達人是啥?
kzstormlol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小...(恕刪)

scorpian wrote:
XX達人是啥?...(恕刪)


名字打出來好像也沒什麼差別了 說的都是事實
鏡頭這種高單價東西

為什麼不自己去店面試用

滿意再買?

畫質基本上網路找也一堆文章可以參考

而不是沒達到自己要求就退貨

除非今天是鏡頭本身問題

在我看來奧客是你 不是店家

今天換做你是店家

你會給客人退貨嗎?

退下來的貨你要怎麼處理?

繼續當新的賣?

今天你將心比心想想

digitalhouse wrote:
鏡頭這種高單價東西...(恕刪)


去店面試用這樣跟拆封使用過了不是一樣嗎?

想必店家一定也不會讓你拆開來使用

就算能 那試用過的東西店家又該怎麼賣? 當新的賣?

如果今天店家擺明了不給退貨

那就請不要再網站上寫說自己有七天的鑑賞期誤導消費者

如果只要拆封就拒絕退貨 那不用較鑑賞期,直接寫欣賞盒裝期請勿拆封

就是因為在網路購物上你看不到實物 你也不知道實際起來是甚麼效果

唯一能得知的也就是從官方給的照片,功能的圖片來判定,

官方也不會寫說,望遠端會有色散請注意,往遠端畫質軟請注意,

如果是在實體店面購買就不適用這條法規,因為你有看到商品且確認過,

你要說我是奧客也不會不承認 如果為自己爭取權益較奧客 那就是了吧。

要走網路購物賺這塊餅本來就會有這樣的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法規,

不然就安分點只賣店面不滿意來退貨都能合理合法拒絕。


kzstormlol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恕刪)


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
鑑賞是不能拆封,不能試用的

在店家會拿同型號的給你試用
不是拿全新未拆封的給你試用

店家以後如要賣出試用機,會標是展示機

這樣瞭解嗎?
怎麼大家都把鑑賞期跟試用期給相等了
鑑賞期=收到物品未破壞包裝及使用情況下;試用期=物品拆封或是使用,明明就是2個不一樣的東西,硬是會被混為一談。
一但物品拆封或是使用,店家是有權利要求復原物品之包裝或是折舊費用,以及交易過程中的作業損失,甚至是拒絕退貨,因為店家只負責物品瑕疵的責任,並不負責使用者東西買回去是不是合用,或是符合你的需求,除非店家有另外特別提供保證條款,如costco提供的服務件。
ROYALALL wrote:
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恕刪)


[七天鑑賞期] 可解釋成 [七天試用期]。蓋因消保法第19條立法意旨,
即因此類型交易,消費者無法事先檢驗商品,故法律賦與消費者七日的猶
豫期。

依消保法第施行細則第17條「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其解除權不消滅。」反面解釋,主管機關認為,除非可證明係買家之過失所致產品故障,否則仍屬七天鑑賞期之適用範圍。

試問單純看著外盒有辦法檢驗商品嗎?
你看著盒子鑑賞能知道鏡頭拍出來是甚麼樣子嗎?

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都是店家自己說出來的,
只要有人想退貨就可以先讓不懂法規的人打退堂鼓。

至於有人提到的Costco 才是真正照法規在走 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店家

他們立出的特殊條款只有兩個

一個叫做就算在店面購買也能退貨 另一個是生鮮、個人衛生用品也能退貨

後來消保法有修正生鮮跟個人衛生用品是能拒絕退貨的,但其他的一樣都是有七天鑑賞期。
有消費糾紛要找消保會,而不是消基會
kzstormlol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小...(恕刪)
【【東西寄到家後裝上去打開窗戶試拍,發現望遠端色散很嚴重,畫質也沒有達到預期的清晰,
跟自己手邊有的高倍變焦鏡的望遠端一樣畫質軟軟,實在無法接受】】

問題你不是檢視阿,你是【試用鏡頭】後覺得效果不滿意阿,這並不是鏡頭物品本身的瑕疵,鏡頭物品本身功能都正常吧,每隻鏡頭每款鏡頭本身都有它的優缺點,購買前本來就要先去做功課一分錢一分貨,不可能要求全部焦段拍出來都要求跟大三元畫質一樣,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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