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天看到一鏡頭olympus 14-54ii,賣價三千 多,於是刷卡交易,也回信了。隔天簡訊通知上架錯誤,無此產品。我是算了呢?還是..。現法律規定如何呢?像這種在樂天下的店有履行義務嗎?消保法如何規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