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機壞買新拍蜜月消保官:廠商付錢

2012-12-10 19:35 發佈
看了一下連結的新聞
重點應該是在業者有瑕疵公告
並非相機壞掉都可以求償
Nikon P7000也有瑕疵啊

而且國祥也知道

是否該鬧到消保官那...

跑去維修真的很浪費時間...
廠商講的是一種道理, 東西是「人」做的就有可能壞,
不然何需保固?

不過消保官講的又是另一個道理, 因為這相機在生產
出來的時候就已經有瑕疵, 也公告出來了. 是引用
民法來講的.

不是什麼大錢, 廠商如果真的不願善了還蠻蠢的....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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