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為惡質賣家的維修保障申訴,
當初購買此TAMRON SP AF17-50VC(NIKON)F2.8 Di II鏡頭,店家因店員疏失並未於保障卡上蓋購買日期
導致消費者保障權益全失.
於母親節(101.5.12)正常使用此鏡頭,突然不能旋轉變焦,故施加壓力選轉鏡頭仍無法使用而送修
但廠商一開始堅持有摔傷而導致產品壞掉,後又堅稱以其"專業"判斷為人為所致
請位專業何在??
曾提出若有摔傷,請指出外觀證據,其才轉成硬說是人為外力所致,
但如果這都可以成為乘堂證據,試問消費者的保障何在?? 就只能相信惡質店家自以為的專業???
已費時接近兩個月,當初全家出遊的記錄不但無法記錄,還要消費者"不斷提醒其提出證據"
這樣的店家還可以生存在台灣的消費者市場嗎?
PS.其所謂電腦消費記錄,如拿不出會計對帳發票,誰都可以做假帳,何以信服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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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Mon, 2 Jul 2012 20:26:4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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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RE: 主旨: 關於廖運偉君消費爭議一案, 發文字號: 桃商輔字第10100495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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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消費紀錄確實是本公司銷售系統留存資料
2.此鏡頭經兩家專業維修廠商進行檢測皆檢測為外力因素造成的毀損, 因此更換毀損零件不在保固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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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日期: 2012/6/30 (週六) 8:04 PM
主旨: RE: 主旨: 關於廖運偉君消費爭議一案, 發文字號: 桃商輔字第1010049559號
如果這樣的資料都可以證明,也太好造假了吧.
1. 仍然會詢問律師的意見.
2. 仍然會向媒體申訴,再無處理,將在各大消費版提醒消費者不要再受騙了.
Date: Sat, 30 Jun 2012 17:11:5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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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RE: 主旨: 關於廖運偉君消費爭議一案, 發文字號: 桃商輔字第10100495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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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資料留檔為excelle檔案轉出, 因此請您先行核對明細部分
建檔時間:2011/4/28 16:48:18:21
銷售人員:嚴匯淳
銷貨單號:SB0004280005
產品代號:DLTN10004
產品名稱:(平)TAMRON SP AF17-50VC(NIKON)F2.8 Di II
銷售數量:1
銷售金額:13400
100年期間於桃園門市購買此款鏡頭且無其他相關配件, 查獲其間符合以上條件僅此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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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日期: 2012/6/29 (週五) 10:01 AM
主旨: RE: 主旨: 關於廖運偉君消費爭議一案, 發文字號: 桃商輔字第1010049559號
銷售紀錄呢?
為什麼一定要消費者一直提醒你們處理進度?
From: kevin488520088@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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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RE: 主旨: 關於廖運偉君消費爭議一案, 發文字號: 桃商輔字第1010049559號
Date: Tue, 26 Jun 2012 16:10:54 +0000
1. 此銷售紀錄的證據可以傳過來看,是否有可信度會請律師研判.
2. 其餘還是圍繞在文字遊戲,如銷售紀錄研判無法證實確切日期,貴公司也無法提出合理的處理模式,還好認識的媒體朋友也不少,只好訴諸媒體了.
Date: Tue, 26 Jun 2012 17:23:5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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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RE: 主旨: 關於廖運偉君消費爭議一案, 發文字號: 桃商輔字第10100495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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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沒有保固權益的產品跟經銷商,沒有客戶願意接受這樣的服務.
1. 101年5月14日收取維修件時門市人員已於維修單上註明因漏填寫購買日期將為您查詢實際購買日期,以確保消費者保固權益. 期間也於電話中向您詢問相關購買資料以便查詢.
依您提供的消費資訊100年期間不確定月份於桃園門市購買該鏡頭乙隻無其他相關配件, 查獲其間符合以上條件的資料僅一筆銷售記錄. 銷貨單號: SB0004280005銷售日期為100年4月28日.可依此查詢日期為您補上保卡售出日期.
2. 說明"N"次,因正常使用下突然無法轉動,所以試圖增加力量旋轉這個動作每個客人都會有這樣的反射動作,我並不否認,
但貴公司合做維修技師一直強調"摔傷"所致,請教客人如何相信你們的專業.
我也做過電子業的PM,增加外力扭轉軌道會變形是肯定的,但你們如何以你們所謂的"專業"說是"人為"???
2.鏡頭無法正常轉動的原因為軌道變形, 專業維修廠商表示正常情況下是不會無故導致軌道變形, 因此專業維修廠商才會判定為外力因素.
3. 如無法提出外觀有摔傷證明而一直要客人接受,加上本來服務保固事項就沒有做好,對嗎?
3.鏡頭為精密儀器之類, 內含IC板與鏡頭均為受撞擊易受損之元件, 該以實際毀損原因交由專業維修廠商進行損毀狀況評估.
4. 更不理解今天要我自己跟廠商對質嗎? 那是否以後我直接跟廠商購買也不需要經銷商了,反正中間的服務也沒有做不是嗎?
4.首次送至保固商視遠光學科技有限公司檢測為人為導致毀損, 因您對此廠商檢測抱持懷疑, 因此溝通過後才決定將此維修件轉送至其他相機鏡頭專業維修廠商偉銘電子重新診斷以確保您的權益.
期間從往返來回收送維修件以及多次與廠商以及與您聯絡此維修件相關進度以及結果, 本公司都是秉持最用心及主動的服務態度希望能讓您滿意.
未達您期許的標準還請您見諒並歡迎您隨時給予寶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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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日期: 2012/6/26 (週二) 10:04 AM
主旨: RE: 主旨: 關於廖運偉君消費爭議一案, 發文字號: 桃商輔字第1010049559號
請於三日內回覆處理進度.
1. 保固期限權益喪失如何彌補.
2. 如無進展,會訴諸媒體記者.
From: kevin488520088@hotmail.com
To: a034270780@yahoo.com.tw
Subject: RE: 主旨: 關於廖運偉君消費爭議一案, 發文字號: 桃商輔字第1010049559號
Date: Tue, 26 Jun 2012 00:54:18 +0000
請立即回覆處理進度!!
From: kevin488520088@hotmail.com
To: a034270780@yahoo.com.tw
Subject: RE: 主旨: 關於廖運偉君消費爭議一案, 發文字號: 桃商輔字第1010049559號
Date: Mon, 18 Jun 2012 13:53:29 +0000
1. 沒有保固權益的產品跟經銷商,沒有客戶願意接受這樣的服務.
2. 說明"N"次,因正常使用下突然無法轉動,所以試圖增加力量旋轉這個動作每個客人都會有這樣的反射動作,我並不否認,
但貴公司合做維修技師一直強調"摔傷"所致,請教客人如何相信你們的專業.
我也做過電子業的PM,增加外力扭轉軌道會變形是肯定的,但你們如何以你們所謂的"專業"說是"人為"???
3. 如無法提出外觀有摔傷證明而一直要客人接受,加上本來服務保固事項就沒有做好,對嗎?
4. 更不理解今天要我自己跟廠商對質嗎? 那是否以後我直接跟廠商購買也不需要經銷商了,反正中間的服務也沒有做不是嗎?
Date: Mon, 18 Jun 2012 18:23:24 +0800
From: a034270780@yahoo.com.tw
Subject: 主旨: 關於廖運偉君消費爭議一案, 發文字號: 桃商輔字第1010049559號
To: kevin488520088@hotmail.com
案件編號0000321286
主旨: 關於廖運偉君消費爭議一案, 發文字號: 桃商輔字第1010049559號
回覆說明:
1.101年05月14日收到維修鏡頭,機型:TAMRON 17-50mm,機號:036024.
2.購買日期因銷售人員銷售時漏填導致無法確認是否仍於保固內, 但送修時已向顧客說明且註明於維修單備註欄內將為顧客查詢實際購買日期,
對此公司會為顧客查詢銷售紀錄以確保顧客保固權益.
3.技師檢測為鏡頭zoom內環組損壞.
4.鏡頭為精密儀器之類,確為外力因素導致zoom內環軌道變形,才會無法轉動.
5.本公司101.5.23簡訊告知廖運偉君外力致使需自費.
6.鑑定是否外力致使,不是從外觀認定,而是根據機身內部故障狀況來判斷是否外力導致.此機廖運偉君可請專業技術工程師鑑定”是否軌道變形”.
7.首次送至保固商視遠光學科技有限公司檢測為人為導致毀損, 因顧客對此檢測抱持懷疑, 因此與顧客溝通過後決定將此維修件送至其他相機鏡頭維修廠商偉銘電子, 檢測結果為鏡頭因外力因素導致損壞.
8.隨函附上視遠光學科技維修報告書以及偉銘電子提出的維修報價單.
9.基此,懇請貴處明查,並取消本次案件.
北極光數位有限公司
阿偉仔7014 wrote:
附件為惡質賣家的維修...(恕刪)
所以這整篇對話要從下面往上看就是了
剛剛從上面看下去還看不懂
看到日期...
應該是E-mail信件往來吧
不過看到下面第一篇店家就有回覆
送過兩家廠商檢測了.....兩家都判定是一樣的狀況
看到店家沒有提到有外觀摔傷的用詞
只有說到是外力導致內環道還什麼鬼的變形(看清楚了....是軌道變形)
不過會不會是因為您卡住的當下
又用力轉導致軌道變形?
說真的這樣真的不在保固範圍內阿....通常碰到問題就應該拿去送修了吧....怎麼會用力去轉
這就跟電風扇自動轉頭轉一轉忽然卡住了
然後又用手硬轉電風扇頭...
導致電風扇頭整個斷掉...
然後要拿取給廠商說這樣是正常使用狀況...這..........
我想原廠技師先看到這樣的狀況都沒有人會相信是正常狀況下自然產生的吧
若是在保固內
樓主應該是在一碰到不能轉動時就該送修
硬轉下去的結果........就變成了判定為人為損壞.......
樓主你自己也PO了很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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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說明"N"次,因正常使用下突然無法轉動,所以試圖增加力量旋轉這個動作每個客人都會有這樣的反射動作,我並不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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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單就這一點....所有維修廠商都可以直接判定為人為損壞了
就像最近很紅的S100鏡頭伸出去就無法縮回去,
我想也沒有人有膽當關機時鏡頭無法縮回去的當下將鏡頭硬壓進機身內
大多數人應該都是保持那樣的狀態送回彩虹做免費維修吧
不過...如果維修廠商判定為人為損壞...應該就跟是不是在保固期內一點關係都沒有了吧
目前世界上還沒有任何一家廠商有做免費的人為損壞保固
紅塵紛紛情難了,風雲變幻醉一場
慢慢長途尋真我,千杯難倒一酒湘
癡心躊斷緞愁腸,豪情傲劍渡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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