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在PCHome 24H 買了一顆 Nikon 鏡頭公司要用 和 一顆 SONY 鏡頭自己要用,今天早上分兩批到貨
結果 Nikon 鏡頭,一拿起來就有喀喀喀的聲音,打開鏡頭蓋,還掉出一顆螺絲,仔細檢查,一個地方沒螺絲,想說自己鎖上去就好,結果一看螺絲已經崩牙,明顯是被拆過的鏡頭,馬上做退貨處理
之後 SONY 鏡頭到貨,我是買公司貨,送UV 保護鏡 + 拭鏡筆 + 吹球組,拆開包裝一檢查,嗯嗯嗯~~~~UV 保護鏡勒,沒有UV 保護鏡,只好再去申訴缺件,不知道昨天的農民曆有沒有寫說不宜購物阿,昨天下午5點訂貨,今天早上10點到貨,速度是很快沒錯,訂兩件貨,兩件都出包,新品不良可能是原廠的問題(也有可能是 PChome 把被退貨的商品沒有此細檢查又出給下一個客戶),備貨缺件那就是 PChome 的問題了,一年在 PChome 買了數萬到十多萬的東西,累計訂單少說也有百來筆以上,價格一向不是重點,速度快、方便、準確就好,我想PCHome 備貨出貨的 SOP 該檢討了。
如果有要在PCHome 24H 買 Nikon 60mm Micro 那顆鏡頭的人,也要注意別拿到被我退的那顆,請此細檢查鏡頭轉接環那邊的螺絲有沒有被拆過。
法律上並沒有鑑賞期這東西,原本這條法的用意是(我自己想的拉),若在商店買東西,可以在貨架前只細端詳產引,猶豫、考慮、甚至拿了產品走到收銀檯完成結帳前都還可以後悔,即使每天去看都沒買(可能會被轟出去拉),而網路購物,在看不到實品的狀況下,只能參考網站擁有者的敘述,而讓消費者在拿到貨品後能夠有猶豫、後悔的機會。
只是在台灣,七天的猶豫期被拿來當七天的試用期,廠商也不願意所銷售的商品,在產品沒問題的狀況下,日產品的[價值]降低,當然是重新包裝後再原價賣給下個消費者,我對於網購產品沒有處女情結,包裝被拆過就被拆過,只要產品是新的、正常的,都可以接受,而老是將猶豫期當試用期的那些人,就是讓其他人老是拿到別人拆封過的產品,而這狀況只會越來越多。
我在 PChome 消費的百多次購物經驗裡,一次真的看錯規格買錯東西做退貨,再來就是這一次疑似維修品,另外兩次缺件申訴,請廠商補缺件的配件,其他即使拿到重新包裝的產品也是用得很高興,應該也算是PChome 的好客戶了,我還是會繼續我的網路購物,5分鐘能解決的事,我自己認為花我的50分鐘去做,浪費時間與金錢,省時間才是我去網路購物的主要目的,多出來的時間我可以多看幾本書了。
我不是在日本、就是在前往日本的路上,我是日本旅遊中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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