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到台中BEST(家樂福B1)訂購SONY外接閃光燈,想配合玉山信用卡滿1萬分18期的活動。卻被該店員說:分期你們不用繳利息,但我們要替你們繳。(沒錢繳就不要開出這個分案= =)還說滿1萬分期還要看商品的利潤才能分。(你們的利潤要由消費者承擔嗎?)態度傲慢不屑請問這是什麼狀況?列為拒絕往來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