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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部分已經完美落幕] 高雄 南昌專業相機器材行 的故事

相機已經8月1號從彩虹維修部拿回來了。
感謝李經理的處理。

以下的事件最新更新到這禮拜星期一(6月21號)的時候
目前最新更新星期四(6月24號)

南昌李經理已經主動出面來我們單位,態度非常良好,其中誤會,小弟在底下詳細解釋全部誤會
1.當初和我們單位聯繫的銷售人員早已經離開南昌公司,轉行了. 但是為什麼他還是接手我後續的維修, 因為當初是他賣給我們單位, 所以他還是繼續後續服務, 雖然有些小瑕疵.
2.為什麼我星期一到南昌的時候, 服務有蝦庛. 是因為此銷售人員已經離開他們公司, 還要在跟此銷售人員聯繫(手機)等等, 所以算是經過第二道手續在幫我解決我的問題.
3.當初賣給我們單位的公司名稱並非南昌專業器材行, 而是以另一家公司名義賣給我們單位器材. 但是銷售人員還是屬於南昌專業器材行.
4.這位當初和我們單位聯繫的銷售人員, 他的觀念是, 當初是手寫保固壓在七月份, 所以彩虹公司就應該要把我們的相機無條件免費修好, 爭執不下的情況之中, 相機拖了一個多月.
5.在剛才南昌李經理態度非常好直接親自到我們單位做解釋, 及一些誤會的澄清和分析...etc 我們已經達成一個共識, 南昌方面會幫我們處理到好, 不會讓我們受到不合理的待遇!!!

以下舊文
小弟今年99年在4月份的時候, 拿了當初我們單位在98年7月份購入的Canon 5D markII
和南部 南昌專業相機器材行的人員進行第一次的維修, (Erro30)
當初此接洽人員告訴我, 我這台相機的Erro30 會故障的原因是因為 我記憶卡是使用創見的記憶卡才會出這個問題, 他說使用Sandisk的記憶卡就不會有這個問題,
於是小弟就再相機送修完之後,去買了一張Sandisk的記憶卡, 他們也幫我進行了韌體更新的動作, 但是依然還是有Erro30的問題...只是不明顯

在五月初的時候,又送修了一次, (開始兔子流浪記)
這段期間, 小弟電話洽詢這位南部 南昌專業相機器材行的人員, 電話變得非常之難通, 他後來回我簡訊說明他們最近開會比較多,所以比較忙

時間很快的 六月份就到了, 小弟等了一個月了, 又撥了一次電話, 兩次電話, 三次電話, 四次電話...五次電話
在第五次的時候,終於接了, 他告訴我, 他相機送修到那裏, 維修人員告訴他, 檢測沒問題, 但是他叫他再送回去一次! 所以可能要在一段時間, 要送回台北去.
之後 又過了兩個禮拜 第一通電話, 第二通電話, 第三通電話, 第四通電話...第N通電話....
終於在六月十七號的時候, 我告訴他我現在有很多比賽在跑(簡訊方式), 必須要使用相機, 他馬上簡訊回我, 請我明天到他們門市領取相機

心想...終於要擁抱他了, 我終於可以再度為我們單位爭光了!!!
拿相機的時候, 想說可以看到我的維修單之類的, 但是什麼都沒看到, 不管了!! 回家再說
回家, 鏡頭裝好, 電池OK, 記憶卡!! ERRO30....

WTF?

但是不管了 我必須要拍攝影片, 進行比賽, 想說還可以拍攝影片, 那就再撐一下吧.
拍完之後, 我想說看來又要再送修一次了! 不然請別家送好了,結果到的時候,他們告訴我一個很奇妙的問題, 我的保卡上面印刷保固到期日是2010 03 28
但是這個問題 當初賣給單位的接洽人員告訴我, 他們是以手寫為準, 所以我手寫部分是98年7月8號 所以應該還是OK!!
可是這另外一家的店員告訴我, 不然我打電話問彩虹總公司好了, 我就打電話問了 彩虹總公司的襄理
機號一查, 他說 這台相機在5月18號的時候, 檢測出"快門出問題"但是退件!
我心想, 都出問題了 為什麼不修?

到南部某昌的時候, 裡面的人很快就認出我上禮拜有來拿相機, 我說我這相機還是有ERRO30的問題
我要調發票跟購買憑證.他們說他們要調銷售紀錄給我, 因為發票已經消掉了.

接下來他們聯絡上了當初賣相機給我們單位的人員, (並非南昌維修部, 而是那位當初和我們單位聯繫的銷售人員)
我說: 我剛剛聯絡到彩虹的襄理查到, 為什麼5月18號已經檢測出 快門出問題, 怎麼還不修呢?
他說:喔!?因為那時候, 想說還不嚴重, 先不要修好了...
我心裡((#*$&(@*#$!@)
然後他就說: 現在怎麼又出現這個狀況了!? 還是你要不要自己拿去修?
我說:彩虹叫我要跟你們調購買憑證

我從五點開始等, 等到六點 一張銷售紀錄終於出來了, 我一看!! 上面竟然是98年3月9號(還是幾號忘了), 我說不對阿! 我們單位交機的時候是七月份 暑假的時候, 怎麼會是三月份? 他們全部的人講話都變得小小聲.
其中有一個店員還告訴我一個故事,
他說:他的相機當初在保固內送修,還花了不少錢維修.(後來我一直遲疑他的說法, 他說是minota拉!因為後來被SONY收購)

重點來了

他們開始改口

他說:其實他們在5月18號的時候就已經知道問題, 是他們的保單已經一開始就出問題了
只是他們人員再跟彩虹辯, 不想要支付維修費用
我說:不管阿? 我們七月份跟你們交機, 你們不能說我們三月份跟你訂, 保固從那時候開始算吧?
我又說: 還是我現在就在今天寫維修單好了, 因為現在還沒到七月八號,就你們南部 南昌專業相機器材行還算是保固.
他們說:這個問題在給我們兩天想想,
我說:反正我就是今天還在保固內, 我送修就對了, 兩天齁!
他們說:兩天是想想喔! 不是好喔!
我簽完離開

後續:
我打電話給那位銷售人員兩通都沒接,後來那位銷售人員跟我聯繫上
我很客氣的跟他說: 我相機已經留在那裏了, 那因為我們七月份交機, 所以還是保固內這樣
他說: 恩, 但是如果是人為的話,可能就是要支付維修費用了
我說: 我查過了, ERRO30是自然損壞, 然後因為最近比較多比賽, 所以可能需要快一點拿到相機喔,因為都已經知道問題了
他說:好, 我會再跟相關人員,請他盡速送過去

兩天過後....
我打到彩虹先進, 他們說他們還沒有收到機子
我又打過去南部 南昌專業相機器材行, 他們說他們還在處理, 他們請經理處理

我疑問是... 他們現在是要拖過七月八號嗎?
還是他們在當初5月18號的時候,就想要一直不接我電話, 拖過7月8號吧?
請大家評評理吧...
2010-06-23 17:51 發佈
看完覺得...
你應該是買到別人退貨的機器了吧?
他們發票該不會是手寫的那種?? (現在還有這種嗎?)
三月分賣過一次, 別人退貨了, 五月又重新賣給你
真奇怪....

01不是一直在提倡正名運動嗎?

你打創X.X見.....

等著被刪文吧
11144哥, 不好意思, 我修正了
andylin2743 wrote:
11144哥, 不好...(恕刪)



我是小弟....

因為01一直都是提倡正名運動.....

我覺得..今天你說的都是實話.也有證據....

你可以直接打出店名出來~

不要X什麼或是某什麼的.......

不是嗎?

謝謝你的提醒:D
因為是我朋友叫我來01上面把我的經歷都打下來,
我沒有來過這裡發表過文章,也很少來這裡看...
今天是我第一次發言, 謝謝你:D
To:wasui2433
我覺得如果買到被退貨的機子也就算了, 重點是他們的售後服務, 跟隱瞞我讓我很失望
又害我浪費掉許多拍攝的機會...
購物請索取發票,如果沒有發票,順便找國稅局幫忙
法律規定,要七年以上才可以銷


創見的記憶卡隨沒有Sandisk好,但也沒有到不好用,不能用
To:hjack
他們整個就很欺負不懂法律的人噎!!
還跟我說 發票銷掉了... 現在也不到一年!!!

當初有採購單, 我這幾天都在翻發票, 唉... 難道找不到發票就沒法條了喔...

我記憶卡還是都用創見, Sandisk也是感覺不出來差在哪裡
andylin2743 wrote:
To:hjack他們...(恕刪)

銷毀跟銷帳是兩回事,銷帳只是發票申報或歸檔,七年以上才可銷毀


sandisk的好處,快速寫入(1開頭的機器)或極端環境比較明顯

你可以保固內先把相機送去彩虹,找到發票再去領
記得找消保官聊天,看看是不是有哪裡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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