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去年聖誕節的打折中買了兩顆特價的 Canon 17-55/2.8 鏡頭。一顆留著自己用,另一顆在今年二月的時候擺在eBay上頭出售。買家要求把鏡頭送到菲律賓(我在美國)。在收到貨款而且顯示為 Completed 之後,我把東西寄出。
沒想到過了一個月,Paypal送來通知說對方的用戶要求退款,說這是「未經用戶允許的交易(Unauthorized Transaction)」... Huh?!
我把交易資料給了Paypal,可是兩天後他們通知我敗訴,因為「這筆交易並未受到賣家保護條款保護」。主要原因是我運送到國外。而且當時匯錢的人選擇的是"service"而不是"purchase"(註,這個選擇完全不會出現在賣家能看到的任何畫面)。
無論我提供多少資料,Paypal就是一口咬定只要這筆交易不在保護條款內,我就是得吃下這個損失。很好好強大

如果有人在eBay賣東西並用Paypal付款,請參考這個慘痛的教訓。
我現在只能把自己手上的這個鏡頭當作是雙倍價格買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