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4

<圓滿落幕>花蓮中山路 - 花東相機王. . . . . . 6/9更新

a8933035 wrote:
有一位青年畫家,在還沒成名前,住在一間狹隘的小房子裡,靠畫人像維生。

一天,一個富人經過,看他的畫工細緻,很喜歡,便請他幫忙畫一幅人像。
雙方約好酬勞是一萬元。
一個星期後,人像完成了,富人依約前來拿畫。這時富人心裡起了歹念,
欺他年輕又未成名,不肯按照原先的約定付給酬勞金。
富人心中想著:「畫中的人像是我,這幅畫如果我不買,那麼,絕沒有人會買。

我又何必花那麼多錢來買呢?」於是富人賴賬,他說只願花三千元買這幅畫。青年畫家傻住了,他從來沒碰過這種事,心裡有點慌,花了許多唇舌,向富人據理爭,希望富人能遵守約定,做個有信用的人。

「我只能花三千元買這幅畫,你別再囉唆了。」富人認為他居上風。
「最後,我問你一句,三千元,賣不賣?」
青年畫家知道富人故意賴賬,心中憤憤不平,他以堅定的語氣說:
「不賣。我寧可不賣這幅畫,也不願受你的屈辱。今天你失信毀約,
將來一定要你付出二十倍的代價。」

「笑話,二十倍,是二十萬耶!我才不會笨得花二十萬買這幅畫。」
「那麼,我們等著瞧好了。」青年畫家對悻悻然離去的富人說。

經過這一個事件的刺激後,畫家搬離了這個傷心地,重新拜師學藝,日夜苦練。
皇天不負苦心人,十幾年後,他終於闖出了一片天地,在藝術界上,成為一位知名的人物。

那個富人呢?自從離開畫室後,第二天就把畫家的畫和話淡忘了。
直到那一天,富人的好幾位朋友不約而同的來告訴他:
「好友!有一件事好奇怪喔!這些天我們去參觀一位成名藝術家的畫展,
其中有一幅畫不二價,畫中的人物跟你長得一模一樣,標示價格二十萬。
好笑的是,這幅畫的標題竟然是-- 賊。」

富人好像被人當頭打了一棍,富人想起了十多年前畫家的事。
這件事對自己的傷害太大了,他立刻連夜趕去找青年畫家向他道歉,
並且花了二十萬買回那幅人像畫。
青年憑著一股不服輸的志氣,讓富人低了頭。
這個年輕人名叫畢卡索。

本案發展至今
樓主損失了 店家也損失了
一句出入平安,落得了引人遐想...(恕刪)


已經有店家被烙上
希望時間可以停留
ioi klkl jk wrote:
能不能請樓主改一下標...(恕刪)

阿不這樣寫怎麼能出入平安~~~
ioi klkl jk wrote:
能不能請樓主改一下標題......(恕刪)

我建議把標題改為

<為了出入平安之......不得不落幕>花蓮中山路 - 花東相機王
整件事簡單說起來
就是樓主花天價$2,900請"花蓮相機王"清入塵
而花蓮相機王用了2個多月的時間才清好...
怎麼算都不圓滿阿...
a8933035 wrote:
這幅畫的標題竟然是-- 賊...(恕刪)

賊啊!這個註腳下的真好!
敵將,討ち取つたり!
away48 wrote:
整件事簡單說起來
就是樓主花天價$2,900請"花蓮相機王"清入塵
而花蓮相機王用了2個多月的時間才清好...
怎麼算都不圓滿阿......(恕刪)


店家有把900元給樓主.
但是2000元,.............真是天才啊...

拿到2000元,損失不知幾位數??
花蓮鄉親啊,有誰還敢去花蓮相機王消費呢??
希望時間可以停留
所以~~~
消失的包裹~~~
究竟會出現在哪一位鄉民的家裡~~
說真的~~~
還蠻想知道的!!!
june722 wrote:
6/9調解結束了,很...(恕刪)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一定要搞到人神共憤才肯面對解決?

這種店我還是敬謝不敏~~少惹為妙
moer wrote:
店家有把900元給樓......
.花蓮鄉親啊,有誰還敢去花蓮相機王消費呢??
(恕刪)


拜託!!!請認明正字標記.......... 是"花東"不是"花蓮"

否則...........老板會不爽,有背景的人,都馬比較愛面子
話說當年雷洛與顏同的恩怨....也是這樣結下的

---------------------------------------------------------------------------------------------------------
老板:
那就是說~我相機王的招牌~不夠響囉?.........(還會打錯??)

50D苦主:
開玩笑吧~相機王~以你今天的身分跟地位, 你的招牌大過天阿~
不認識你的~不是木頭~就是白吃!

老板:
那你這幾個白吃鄉民~讓我的店當眾出糗這什麼意思?

50D苦主:
耶~這是後生小輩多喝兩杯~大家誤會一場!如果你要是怪我~不會教我的鄉民~怎麼做人的話呢~ 行! 這裡有2000元你帶回去~明天我親自請你飲茶~這件事! 咱們就四四六六擺平了~算了~

老板:
阿~哈哈~他以為是小學生算算數呢~哈哈

50D苦主:
你想怎麼樣!

老板:
我想怎麼樣?我要把我們的帳算的清清楚楚!

鄉民:
你終於把你心裡想的話~說出來了~

50D苦主:
你為難鄉民是沒有用的!沒事(對鄉民說)~
相機是我自己送上門的~我送去的時候
不知道你養的臘腸狗.可以滿街咬人!
不知道開店要背景,相機被弄不見還要倒貼2000元!
以後有什麼帳可以找我一個人算~不必扯到他們!~

老板:
小BK~你敢頂撞我?

拖鞋臘腸(手下甲):
你他媽頂撞?還想不想出入平安

50D苦主:
怎麼樣?

鄉民:
住手!誰敢那麼大膽在01鬧事!

老板:
~你如果聰明的話~就不要保住這個小王八蛋!

拖鞋臘腸:
如果你再罩這個大懶蛋的話~別怪我們不給你面子!

鄉民:
你聽著!你能護你的狗~我也就能疼我的馬!
我們做鄉民的有義氣!是應該的!
如果你認為不對!從此我不坑一聲!
但是這隻大懶蛋~告訴你!我是攬定了!

50D苦主:
誰敢動我們鄉民~我就跟他拼到底!!

老板:
好~!我很欣賞你跟我一樣這麼講義氣!這次我原諒你!
不過你說這些事是年輕人的過節是嗎?阿?

老板:
拖鞋臘腸!過來啊~站好!狗腿張開! 啊~不要說我不給你條路走!
你跪下!跟臘腸哥說聲對不起~然後鑽過他的褲襠
還有阿~明天晚上在八仙樓擺兩桌謝罪酒! 那今天晚上的事呢我就當做沒有發生過

鄉民:
狗褲襠留給你老媽鑽!

老板:
殺人超! (手下乙)

殺人超:是!

老板:
他不鑽~打到他鑽為止!

50D苦主:
住手~住手!老板!你敢動我的馬!我就幹你的臘腸狗!
消保官啊.把臘腸拷起來..控告他偷藏相機,死不認帳罪

老板:
臘腸!就把相機藏起來!~打死不認帳,怎樣..!從現在起你們的職稱全改為"離職員工",告訴你~今天就算天王老子來要相機!我也讓他~空手回去!

老板:
傻九!(手下丙)

傻九:有!

老板:
想辦法繼續拖!世界上沒有比錢更重要的東西了. 就一直拖著(反正沒相機好用的又不是我)

傻九:是

鄉民:
再不拿出誠意解決~01鄉民們每日一頂.照三餐頂死這奸商..

老板:
你嚇唬我阿?

鄉民:
你千萬不要激我!我們有頂不停的毛病阿! 萬一擦槍走火.害你倒店了~不關我的事!

老板:
算你狠~~我會讓你死無葬身之地!走!
不過..傻九!要是2000元沒拿到手,你真的會變成"離職員工"..

傻九:是!老板


----------------------------------------------------------------------------------------------------------
以上,是透過管道取得之調解會筆錄....

----------------------------------------------------------------------------------------------------------
如果洛哥還在的話,
知道他在1953年因為抓了顏探長的小舅子~阿西
因而得罪顏同....(導致很快的就被調職到沙頭角警署。同年,陳統探長也被下令提早退休!)

相同的情景竟然在純樸的花蓮上演..
竟然有人比顏同還壞..
他老人家一定會叫蒼蠅叔跟鹹蝦叔..
找一班省港旗兵把他給剁了

唉...
飄渺間往事如夢難追認,百劫重逢緣何埋舊姓",夫妻斷了情,鴛鴦已定,烽煙已靖..........,







若是發售此款"出入平安"紀念T恤

不知道有沒有賣點?
大家會發起團購嗎??


我的相簿 http://album.blog.yam.com/slipper007
  • 13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