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nder3903 wrote:
看完樓主對抗店家全記...(恕刪)
.....如果您開的洗車店,發生了這樣的事,惹禍的店員跑了,客人的名車丟了,您有能力買新車賠客人,但是中間價差可能超過您的一個月收入
.........您會怎麼做?
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 當然是得賠一台新車加上對方能舉證出來的損失啊!如果對方能舉證他車上加裝了百萬的音響, 還是得賠啊!啊不然嘞?

有本事請店員, 就必須好好管理店員. 因為他所造成的損失, 老板得全部負責. 啊不然嘞?

賠不起百萬名車, 就不要接這種CASE啊!! 接了這種CASE, 又放任你無法信任的店員胡搞, 當然是老板得賠. 啊不然嘞?

這個當然扯遠了! 因為花東相機王他的業務可不是只幫忙清理相機. 他可是有在賣相機的, 他店裏可是陳列了不少比50D更高級的相機. 以汽車來當例子的話, 他可是類似國都的花蓮代理商, 店裏可是陳列許多高級車的. 被維修人員弄丟了一台WISH的話, 賠客人一台新車也只是剛好而已.

讓它倒吧
讓它倒吧
讓它倒吧
讓它倒吧
我沒說是哪間店喔~~
我只是說出真理而已.請部分商家切勿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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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亞:這就是所謂的"出入平安"嗎??
人生遊戲.戲遊人生
slipper007:
樓主也不用高興太早啦~!
本來是不太想說的,看你是年輕人有大好的前途
讀書讀這樣高,若是有個前科在,也不太好
也點你一下,路不要越走越偏...
一開始的標題是"[黑店] 花蓮中山路- 花東相機王"
這樣侮蔑店家的標題也敢打上來
不怕公然譭謗罪的官司找上門來嗎?
本來樓主一手的好牌,可以弄死店家的
結果就因為社會經驗不足,打到最後兩敗俱傷,真是可惜啊~~!!
樓主也不問問人家開店的是啥背景的
就笨笨的把自己的大名電話住址職業年齡
用消保官的信函傳給店家請求調解
這不是自投羅網嗎??
天下事,爭不過的理字
當然~身為消費者,遇到委屈,訴諸於網路討論區、報章媒體,都是應該有的權利
但是雖然你有理,太過的要求,反而會傷到自己,有理變沒理了,看到時候誰會幫你
還有~你下午看到的相機店裡的人,不是顧客啦~! 是你找去的蘋果日報記者吧~!!
社會事,若是遇到錢不能解決的,那絕對會是個大麻煩
快快去跟店家好好解釋何謂"[黑店] 花蓮中山路- 花東相機王"吧~!!
祝 樓主出入平安,好運連連~~!!...(恕刪)
現在回來再看到這段話,每字每句............依然是非常非常的不蘇糊!

thunder3903 wrote:
如果您開的洗車店,發生了這樣的事,惹禍的店員跑了,客人的名車丟了,您有能力買新車賠客人,但是中間價差可能超過您的一個月收入.........您會怎麼做?
兩害相權取其輕,也不需要是奸商就能了解這中間的差別
新車?舊車?...(恕刪)
爛比喻,零分!
車子如果是你的,
請問你會不會拍拍老闆的肩膀說:啊沒關係啦,車很貴,是店員的錯,錯不在你,算了算了,剩哇雖啦...
丟相機賠相機,丟車當然賠車啊!否則敢問你會怎麼處理?
thunder3903 wrote:
洗衣店裡洗壞了客人的訂製服,賠新衣?賠堪用舊衣?訂製服獨一無二,只能折衷賠折舊後的價格
賠新衣表示您對於您的店譽相當重視,覺得需要投入重要資源加以捍衛
賠折舊後的價格,應該是雙方都能接受的底線...(恕刪)
車丟了沒關係,現在衣服壞了就變成要賠了...
還是要給零分!
同理,賠新車表示你對店譽相當重視,覺得需要投入重要資源加以捍衛,
賠折舊後的價格,應該是雙方都能接受的底線
thunder3903 wrote:
如果當時樓主就接受店家的賠償方案,是不是也會拿到同一部相機
不用等這麼久...(恕刪)
記得沒錯的話,一開始店家的態度沒有要賠相機,而是以低於市場價值的所謂單機價格賠償,樓主當然不能接受...
包括最後的結果,大家也都覺得不能接受,樓主從一開始堅持要求權益賠償到後來委曲求全倒貼2000元,
李組長說,這其中必定有詐...
敵將,討ち取つた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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