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提依據版主提供的很清楚的截圖與論述
1. 答應說要寄了,結果還是等。。
如貨沒到,為何要說星期六寄出?
信用不是做買賣最應該堅持與珍惜的嗎?
光這點店家是不是要先道歉?
2. 買家投訴給負評,居然也回個負評?
well,就像我假如投訴Apple、sony關於服務的問題,我也會收到負評嗎? 這奇檬子真的壞透了,
做生意的氣度不是這樣搞的。不過如果賣家不在乎觀感與客源,那也沒話說..。
3. 付款後還要買家自己關切退款與退貨?
噗。買賣交易錢是怎麼付的,錢在誰手上,買家知道,賣家知道,獨眼龍也知道,
居然會提出自行跟露天要退款的說詞? 這真的很誇張。。
4. 由回文態度來看,真是開眼界了。支持樓主維護自己的權利,自己的權力自己爭,
至於這家店,噗噗,我是一輩子拒絕往來了,但我想他們也不會在乎吧。
test1000 wrote:
2015-07-01 16:37 #86
取消訂單,就有辦理退款的基本流程.
這麼難嗎?發個email給我們 列出你的戶頭.
你在此用抹黑的方式報復.
請注意,你現在的作法,已經逐步地在逼我找你上法院了.
你很忙,我也很忙.可是你要隨意指責我們詐欺,詐騙你,我們可能無法接受,
已經有消費者在問我們 ---真的會騙你的錢嗎?
你48小時內不回應跟處理這件事,那我只好採取對應措施.
消費者的錢 NT1400 你是不是在 4/28 就收到入帳了?
消費者要購買的東西的你是不是至今也還沒出貨?
在 6/18.6/20.6/25 你答應人家說要寄貨或卻一直沒收到是否屬實?
你現在卻說要對消費者採取 "對應措施"?

真想看看庭上法官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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