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722 wrote:
我也對他們說過,在沒得到滿意的答覆之前,我可能會將此事情投書給報章雜誌或網路上,他們還說我這樣是在恐嚇他們,這是事實,何來的恐嚇
那如果店家後來賠一台新的50D,或是給你滿意的補償案
那你將這些未定案的事情,投到網路報章雜誌
造成店家的商譽受損,你又該如何補償店家呢??
所有的損壞賠償,不應該都是無限上綱
不是你想要怎樣,地球就該繞著你轉動
社會所有的事情,都有一定的價碼
當你要求過當,超過賠償行情
就是你的不對,變成是你去凹店家了
店家當然就不同意你的要求了~~!!
這樣倒底是誰有理,誰是國外來的客戶,想必清楚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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