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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滿落幕>花蓮中山路 - 花東相機王. . . . . . 6/9更新

有沒有能力賠新的
是因為把人家東西弄丟了
敢開店就是要有這樣承擔風險的能力
沒有的話
就別開了
這些事不就是應該要預料的到的嗎?
現在自己請過的店員沒做了~老闆不用負責喔?
不然找出那個店員來負責呀
如果連一台送清coms的相機都不能安全的送去清再還給樓主
這樣還敢開店喔

弄丟別人的東西還要別人跟店家道歉?天下一大怪事

還敢上網恐嚇~像這種的就直接報警了~還囉嗦那麼久~

雷聲大雨點小



無情者傷人命 傷人者不留命
事情絕對不是只有摸摸頭這樣就算了~~
我相信樓主承受的"壓力"
絕對不是我們可以想像的~
都有人敢公開祝樓主"出入平安"
私底下做了甚麼事情,
誰曉得??

樓主滿意就好


--
我個人覺得有被莊孝維的感覺
先恭喜樓主,有得到自己滿意的結果
但我認為.....最後的結果仍然看不到店家的誠意
這期間有形無形的一切損失根本無從彌補
更遑論還要消費者自貼兩千??
無論如何~直接打入黑名單
我不可能去這家消費,
也絕對會全力勸退任何一個想去花蓮中山路 - 花東相機王消費的朋友
黑青 wrote:
有種被樓主裝笑維的感覺~~
感覺好像是一開始想用廣大鄉民的力量,壯大自己的聲勢!!
等到民氣可用之後,逼對方出來處理!!
最後,被對方摸摸頭,還倒貼對方自己原本不該出的錢....
樓主都沒想過嗎?
這段期間內,你付出的何止2000元+900元?
而且若店家沒把你的50D搞丟,你根本就不會出到這個錢的!
現在還倒貼給你對他充滿歉意的店家??
到底是誰該充滿歉意啊??
還祝人出入平安.......
我還祝他六畜興旺咧!
...(恕刪)

黑青大大,
其實樓主也很無奈, ....沒辦法..樓主太善良.

網路上竟然有敢PO
slipper007 wrote:
樓主也不用高興太早啦~!

本來是不太想說的,看你是年輕人有大好的前途
讀書讀這樣高,若是有個前科在,也不太好
也點你一下,路不要越走越偏...

一開始的標題是"[黑店] 花蓮中山路- 花東相機王"
這樣侮蔑店家的標題也敢打上來
不怕公然譭謗罪的官司找上門來嗎?

本來樓主一手的好牌,可以弄死店家的
結果就因為社會經驗不足,打到最後兩敗俱傷,真是可惜啊~~!!

樓主也不問問人家開店的是啥背景的
就笨笨的把自己的大名電話住址職業年齡

用消保官的信函傳給店家請求調解
這不是自投羅網嗎??

天下事,爭不過的理字
當然~身為消費者,遇到委屈,訴諸於網路討論區、報章媒體,都是應該有的權利
但是雖然你有理,太過的要求,反而會傷到自己,有理變沒理了,看到時候誰會幫你

還有~你下午看到的相機店裡的人,不是顧客啦~! 是你找去的蘋果日報記者吧~!!
社會事,若是遇到錢不能解決的,那絕對會是個大麻煩
快快去跟店家好好解釋何謂"[黑店] 花蓮中山路- 花東相機王"吧~!!

祝 樓主出入平安,好運連連~~!!...(恕刪)

今天店家跟slipper007如果是遇到別人的話.
會直接上法院,民事求償和刑事責任,不是光一台公司貨50d,還要樓主給2000元,
就可解決的.

希望時間可以停留
只是覺得.....店家出包的狀況...實在有點扯..扯到有點不可置信....
清..CMOS 清到不見..這真的誇張..........................................
怎麼不見法? 寄不見? 沒有定論........事實真相店家似乎也沒有沒說明
貨運搞丟? 或是沒管好員工私下拿去外拍搞丟? 借人去拍結果弄丟......這些都是可能的
但是店家的態度一付發生事情不是他的錯...不肯有誠意的解決才是問題所在

如果真的有"背景"............應該有能力要求協助樓主去跟貨運行賠償合理的金額
如果真的有"背景"............更應該有能力去要求出事的店員解決問題 (包含出入平安)

而不是有"背景"............去要求接受..原本那有點三條線的和解條件

事情到這裡.......相信大家知道...好的店家讓你人機平安, 不好的店家 自求多福...

newyi wrote:
事情絕對不是只有摸摸頭這樣就算了~~
我相信樓主承受的"壓力"
絕對不是我們可以想像的~
都有人敢公開祝樓主"出入平安"
私底下做了甚麼事情、
誰曉得??

樓主滿意就好...(恕刪)

沒有辦法啊
都講了那麼明顯了....還要被罵笨
slipper007 wrote:
樓主也不用高興太早啦

.樓主也不問問人家開店的是啥背景的
就笨笨的把自己的大名電話住址職業年齡

..(恕刪)


希望時間可以停留
半年保的50D,快門數約5000

的確,這部相機的賠償方式是比較能令人接受

但是那2000元又是怎麼一回事?

是要樓主補個2000元差價嗎?

不是店家補個2000元慰問金才對嗎?

相機給我弄丟了,不叫你補償一部新機就很不錯了

還只補償一部半年保的50D的二手機,還要補差價2000元咧

這種補償方式,還真是給我他X的黑.......
出了泥坑進了索尼,喜愛拍貓
希望樓主是真的搞定了...

消費爭議我申訴過2次的經驗...
有1次店家也是打給電話給我....嗆說"有必要這樣子嗎"

台灣真的事無奇不有...
學到的經驗還是銀貨兩訖...誠信至上....

大家都平安吧....
回覆樓主:誠如阿貴大大所言半年50D,勉強還算正面,但是2000元那就有點負面了。
花蓮相機王: 買家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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