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4

<圓滿落幕>花蓮中山路 - 花東相機王. . . . . . 6/9更新

yuren6666 wrote:
看完首頁調解的結果我...(恕刪)


其實說真的,我完全不相信相機是寄丟的

請他出示貨運單...然後拿單號去查就知道了..
這種店家,2000元...?反正他以後損失的會是兩千的數倍,
反正商譽爛掉都無所謂就是了~
還要再貼兩千?
你能確定那台50D的來源嗎?
話說某位S大養的雞群裡就有一隻叫50D的

萬一是他不小心"掉"的
會不會哪天變他告你侵占?
別說有消保官見證啥的~有背景比啥都恐怖



========================
所以結果就是
他退你900?
你補他2000?

那這段時間不能拍照的損失只值1100?

幫拍一場婚禮的紅包就不止了吧?
何況是精神損失?


算了~樓主都接受了我也不多說
反正這三間店的態度小弟已經昭告身邊所有朋友了
ariex wrote:
其實說真的,我完全不...(恕刪)


可能過兩天又出現一個新標題:

<消失的50D> 廠商說我送修的50D寄丟了, 還有半年保呀...
杰克二號 wrote:
可能過兩天又出現一個...(恕刪)

圓滿結束,
我原本以為是收到新機一台和二千元的安慰紅包,
結果是一台舊機以及版主包給店家的壓驚紅包
唉,版主真是個好人
圓滿就好圓滿就好
本次的疏失.責任歸屬完全在商家身上....

商家最後拿出還有近半年保固的50d給樓主,理應無條件賠償. 有何臉皮再收2000元?

花東相機王的表態就是

樓主的相機被離職員工搞丟了. 不關店家的事...是那位離職員工跟樓主的事...

我花東相機王幫你找來一台 還有半年保固的50d. 是佛心幫你找的..

因為一切的一切都是樓主跟離職員工的事情. 跟我花東相機王完全沒關係....

所以 樓主你要多花2000元.買下這台相機
------------------------------------------------------------

綜合以上

1.樓主花900元 清cmos,結果沒清到..所以店家退還900元
900-900=0

2.相機無緣無故被花東相機王搞丟了
店家強姦樓主 賣他一台還有半年保固的50d 開價2000

0-2000= -2000

結論:
本次的事件.花東相機王完全沒損失,該死的是樓主東奔西跑找消保官陳情...
我花東相機王老闆 老神在在等你來掀我底牌.
反正.切的一切都是樓主跟離職員工的事情. 跟我花東相機王完全沒關係....


麻煩那位一直被老闆拿來當擋箭牌的員工.你也快點離職吧....
因為老闆說.一開始是你接洽的...所以你要負責

我懷疑那台50d 說不定是那位倒楣盾牌員工硬是自己湊錢去買來賠的....


不po了....碼的....看完這結局我就有氣






人生遊戲.戲遊人生
說真的~這事情鬧的還真的不算小~
老闆他.............唉~真部會做生意~
沒親自道歉還要收個2000元~
樓主算是花個2000元+維修費~買個半年保~
不過相信也學聰明了~算是買個經驗~
事情種算落幕了~也恭喜樓主落下心中一顆大石~
要賣相機也比較好賣了~還有半年保QQ~

還要再貼兩千 ?

以後我要去某某相雞店消費 還要再多準備兩千 ?
june722 wrote:
6/9調解結束了,很高興今天店家也帶了很大的誠意來,店員帶來了一台保固到2010年11月12日彩虹公司貨的50D,老闆告訴代表來調解的員工,如果我接受這台的話,要再補一些差價,因為這台畢竟是沒過保的彩虹公司貨,而我原本的保固在今年初就過了,店家找來了一台可遇不可求的保固到2010年11月 12日彩虹公司貨的50D(盒裝完整配備)快門數約5千張,我再貼個$2000,經過考慮後覺得可以接受,如果當初私下調解能有這個答案的話,就不會鬧成今天這個樣子了,但也是因為巧合,店家才剛找到這一台來。

或許一開始的標題為"[黑店] 花蓮中山路 - 花東相機王"這字眼太過強烈,但內文絕無造假,而且不到一天的時間已變更為"<消失的50D>花蓮中山路 - 花東相機王",實在是因為時間被拖的太久,而且雙方也達不成共識,所以才從別的網站將預選的標題直接複製過來,但今天在第三公證人消保官的調解之下,雙方達成了調解的共識,在這向店家說聲抱歉,而我也向代表公司來調解的店員表示歉意,說明若一開始是這樣的調解結果的話,就不會弄成這樣了,店員也向我說明,他們店家也非常的不好意思在運送過程把我的相機弄丟,因為貨運方面簽收是整批的,所以不知內容物有什麼,我也給了店員一個建議,就是以後在運送的時候,要先將運送的物品列一個清單,在運送簽收時核對,以後就不會再有今天這種情況發生,以此事件增加一些經驗,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感謝網友們長久以來的支持,以及提供各種的意見,畢竟這也只是一件小事,消保官調解的原意也是希望雙方能夠達成共識就是最好的解決方案了,能少一事就少一事,雙方各吸取這次的經驗,今天店家也提出讓消費者可以接受的回應,雖然相機不見是事實,店家也在最後提出了誠意的解決方法,這件事應該就此圓滿落幕了,謝謝各位網友。...(恕刪)


....樓主也太好講話了....這段期間不能拍和精神上的損失呢???沒叫對方賠就不錯了,還要倒貼2000....真是不能理解...
✿the truth is out there✿ http://anakinphoto.pixnet.net/blog
小弟不能理解的是 " 為什麼要向店家道歉?! " 難道.....(想像中)
總之樓主能接受也就算落幕了,該連鎖店家已加入拒買名單...太扯了!!
  • 13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