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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才告知樓主相機遺失...就遺失這一點店家就要全權負責了...
1.產品寄送通常都會填寫貨運單,就算寄錯了,總是會知道寄到哪去了吧!去追查送件住址以及簽收人員基本上都可以追得回來,要不然貨運單是留著包檳榔的嗎?
2.公司員工離職,關我屁事!員工代表公司幫客戶處理維修事宜,相機遺失,員工離職那是店家的事情,請店家不要混為一談...況且店家請人來工作都一定會留基本資料,要找人也非難事,只是找跟不找這樣而已吧!
如果是我,我會約一群好朋友一起到該相機店請教一下事情該如何解決...管他店裡面有沒有客人!
我難道不能解讀成店家想要我的相機,所以故意搞"遺失"這個手段嗎?從頭到尾都是店家在講的,我哪知道是不是真的寄到遺失了!物流公司那邊真的查不出來相機寄到哪去了嗎?伊喜咧騙笑A嗎!?
在樓主的文字敘述當中...我一點也看不出來店家的誠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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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切不切割隨便人-------------------
高雄的大字輩 我對他沒有好印象
給我有一種流氓氣
http://picasaweb.google.com.tw/pitswang 寧願後悔做過的事 也不要後悔沒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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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722 wrote:
我覺得事發到現在一直...(恕刪)
太誇張了,這個案件一定有內情不單純。
我不相信店家會不找那個出包的離職員工賠償。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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