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lo Mondo wrote:
數位達人Y拍中的"關...(恕刪)
字數太多,我用引言回覆的方式
您好,我沒有要嗆您的意思,只是單純討論,如果讓您感到不快,我跟您致歉
大哥說的沒錯,重點就是規範,今天店家如果一開始就寫好「先到者得,不幫保留」 那今天就是樓主的問題
問題在於今天樓主已經留言,店家也有回覆會保留,樓主還打了電話雙重確認
我認為這是一種交易間的信賴問題,就像你買晚餐前先打電話去點餐,你不會想這麼多,商家也不會先入為主的認為你會不來取,這是一種以大家都是好人為前提、充滿善意、讓大家都方便的交易方式(姑且不論惡意棄單的老鼠屎)
訂金的部分,訂金的收取是掌握在店家手上的,店家自己也沒說要收訂金,我們也不用過多揣測說如果有收訂金就沒事了,反正事情已經發生
我的回覆到這,之後不會再回覆大哥留言,謝謝
最近某電信有手環舊換新活動
但幾乎已經被換光
中部打到苗栗某門市
問到有客人取消可以讓給我
我說隔幾天禮拜五會過
周五過去也不確定有沒有
然後店員直接拿出來
說這幾天其他店員一直找她討
但她說已經留給我了不能動
我一毛訂金也沒付
這東西也確定賣的掉
我中部隔幾天可能爽約
但都堅持留給我
該店就算要賣也應該知會樓主
讓他決定要留不留
留了看完沒大問題
就買下
如果看了沒賣出
前一位電話聯繫一下
也一樣會賣出
都不難的細節





即使硬是要拿餐廳來作不倫不類之類比,那餐廳也分接受訂位與不接受預約者;樓主的行為,就像是去硬拗只接受排隊付現消費的餐廳,私下找個店小二口頭約定(?)佔位,而且就連違反店規的訂金都不肯付?這在法理情各層面上,哪裡說得通了!?
至於民事糾紛兩造都各執一辭,別把民事搬出來就自以為成立了所謂的"口頭契約",拿雞毛當令箭;徒法不足以自行,若未經法院判決或雙方簽下的和解書,那就是X;
樓主的心態其實很明顯,就是規避任何責任.監督與財務風險,旁門左道還自詡為"受害者";人家刊登明明寫得很清楚,"由於門市及不同通路同步銷售,商品在庫狀況請先詢問再下標",沒有接受預訂或口頭約定看鏡之選項;故意視而不見私下打電話去灰,就大爺了!?還強調什麼"並非網購",擺明就是逃避規則的小手段,隨便幾句話就想打死其他所有的平台與門市銷售!???
假如這樣都行,那店家怎麼向循交易規則下單付費的消費者交待?若多數買家都小頭銳面搞規避鑽"漏洞"這一套,人家網拍生意還做不做!?


"不快"的起因幾乎都自找的,結果卻全推店家?


明明就是旁門左道又自私自利之算計,麻煩別再扮個受害者的嘴臉,很難看;要講"權利"就跟其他所有人一樣,下單面交查驗付款,只要走正當程序,法理情都會站在樓主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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