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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

五、22日11點,鑑定陳述中外觀不在保固範圍,但是我們重視每一個在視冠購買商品的客人。不會讓情緒影響結果,所以也已經通知客戶,我們將會自行先換給消費者,以不損害消費者權利為優先。

所以店家很衰啊.
被你PO網弄了2天.
還有幾個跟著加油添醋的.

得到一顆不知道能不能跟原廠換的外觀受損鏡頭.
不能換就得自行吸收囉 ?
那是賣你鏡頭的店員得自己掏錢嗎 ?

對消費者來說真的是超圓滿的結局.
真是恭喜.

請問樓主現在知道應該要生氣的對像是誰了嗎 ?
要是真的不是你也不是其他店家刮到的
那就是SONY做了一個有問題的鏡頭
你剛好沒現場檢查到有問題
然後也不給你換

可是短短幾篇也沒幾個人看出這個問題點
只會跟你一起針對店家一起起鬨

消費者很圓滿啊 !
那請問誰不圓滿了 ?
看到好多人替店家操心,
讓人感到消費者真的進步了~


只是如果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從該店家最初的處理態度,
到後來的說重視每個消費者,
先自行更換給消費者...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轉折?
(難道說一開始不能直接換是因為不重視? 我想應該不是吧~)

如果今天購買的是一個不懂上網分享的客人,是一個憨厚的客人,

最後Sony原廠判定人損,不保也不換。

最後圓滿的又是誰?

網路分享這種事情本來就是一體的兩面,

po網爆料反而引火自焚的所在多有,
因為網友分享資訊而讓其他人免於被矇騙,也是不在少數。

不論此次的事件真相如何,
都再一次顯現了網路傳播的力量...

熟好孰壞..

就在個人心裡的判斷了...
好像很多人搞不懂狀況啊

實體店面本來就沒有7天無條件退換貨的規矩
本來就該自己仔細檢查東西有沒有問題
樓主的狀況是過年期間有需要用到那顆鏡頭
你可以試試看前幾天買網路購物看能不能拿到貨

然後SONY公司的客服休息到20號早上才開一下子而已
請問樓主19號送回去
經銷商能問誰 ?

而且又是外觀受損這種原廠不賠的情況(我個人是真得沒看過哪家會賠外觀受損的)
請問看這樓的所有人
你們買網路購物 把物品外觀刮傷寄回去也能無條件退換貨嗎 ?

鬧上01才能得到好處嗎 ?
我反而覺得樓主是無故受益
店家根本沒那個義務換一顆新的給你
因為原廠都跟你說 這個是刮傷了 是人損 是人為的
誰知道你鏡頭放哪裡會有什麼東西刮傷啊 ?
而且還一堆人一起罵經銷商
也沒看到樓主貼出什麼道歉

只是"圓滿的"解決了.

SONY又賣出了一顆有問題的鏡頭.
消費者花錢買到正常的鏡頭.
經銷商無緣無故要自行吸收一顆外觀刮傷的鏡頭.

我一直在等檢測報告,希望可以釐清事情的事實,
我能得知的僅有客服告知能告知的部分。
上述回文時就已經提過,21號晚間就與店家協商了.
我當下也是表明等業務跟店家聯繫再麻煩告知我後續。

至於鏡頭的狀況,上述回文都說明得很詳細了。

最後,對,我必須承認,是我的錯,我沒檢查鏡頭真的是我的不應該。

具體業務跟店家怎麼溝通這就不是我能插手的了。

店家有釋出對我的善意,上文店家也有回覆,而我也接受了,那麼事情就結束了。



rock255 wrote:
好像很多人搞不懂狀況...(恕刪)


對,是我的錯,我沒檢查鏡頭真的是我的不應該,

我一直都有承認我的不該。

希望大哥下次遇到狀況的時候可以介入跟業務或者高層直接對話,是小弟無能了

rock255 wrote:
五、22日11點,...(恕刪)


不好意思 讓你不圓滿了

對不起呀 抱歉。

lohengrin wrote:
我一直在等檢測報告...(恕刪)


前面有樓友說得很對, 我們常常會見識到網路傳播力量的偉大, 所以套句電影明言 "力量越大, 責任越大". 因為網路的力量大, 所以我們更應該加以善用, 而不是常把它當成個人偏頗意見的發洩場合. 網路力量的偉大, 有時可以讓我們揭發不公不義, 但有時也會讓我們傷害無辜....

如果原本的店家對於樓主的換貨不聞不問, 甚至推卸責任, 那麼樓主上網揭發惡劣廠商的行徑會贏得掌聲, 也能透過網路的力量讓廠商低頭, 甚至回頭來重視樓主的要求.

但是從樓主一開始的前後文就可以發現, 店家一開始就願意處理的, 但是損傷原因不明, 需要送鑑定 (理由我們談過太多次了, 不再贅述), 也需要有合理的處理時間. 但似乎這樣的方式無法讓樓主認同, 一方面可能是樓主自我認為是新品瑕疵, 也有可能是因為樓主說他因工作關係, 急著用鏡頭, 所以一直要求店家要直接換貨給他. 根據樓主與店家雙方的描述, 都有提到店家也願意換貨, 但需要有個人資料留存與核對, 這也造成另一個對立就是店家說是留個人資料登錄, 但樓主在網路上Po的是"押證件". 迄今也一直未看到樓主對此落差與指控有再提出解釋. 若只是登錄個人資料, 以便鑑定結果出爐的聯繫, 照樓主一再強調他對鏡頭需求孔急的狀況下為何不願做此選擇, 也是令人納悶.

由此看來, 從樓主自我的過程陳述裡可以看出, 店家實際上一開始就有處理的意願跟建議方案, 而不是受到網路輿論壓力而低頭. 但樓主就僅憑個人的情緒即在網路上Po文, 欲將樓主自認為店家的"惡劣行徑" 公諸於世. 但從最後的結果來看, 樓主一再承認自己沒有檢查的過失, 既然承認自己的過失, 那表示店家欲送鑑定釐清問題的處理方式並沒有過失. 如果各位也認同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妥當的, 那樓主Po那些對店家的偏面指控, 不僅沒有必要, 也對店家不公平.

在鑑定報告指出外觀損害不保固的結論下, 店家也盡了他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最大善意, 幫樓主換了新品. 你可以說或許是網路神奇的力量, 也可以說店家是想在有第三方鑑定依據的前提下, 做出對客戶服務的回應與承諾, 這點見仁見智. 但總比之前很多新聞提的, 有些店家老板沒有站在 "理" 字前就任憑客人予取予求, 養出一堆奧客來得好吧. 如果我們都對於養奧客這種事情反感, 那對於走合理的處理程序的店家就不應該給予苛責吧? 那些在附和店家態度惡劣的人, 是否也該冷靜的判斷與公平看待店家處理的方式與過程是否合情合理?

最後, 如同樓上幾位大德與樓主自己所提的, 店家已幫忙處理, 事情是結束了, 算圓滿了..., 但樓主除了一語帶過之餘, 是否也該給店家一個該有的尊重與道歉? 激情過後或許一切雲淡風清, 但在訴求不公不義的事情之後, 若真相大白, 我們也期望能看到道德的勇氣與網路上真正的正義與公平. 這才是網路力量的偉大之處吧...
同感

感覺店家很可憐

從店家出來解釋就覺得事情是消費者這邊太不理智了

怒氣導致斷了理智線
keithli358 wrote:
前面有樓友說得很對...(恕刪)
實體店面本來就是銀貨兩訖的,而且為何樓主都沒請另一家經銷商出來說明啊?接觸相機到現在還沒碰到過這種不良品,也有可能是另一家經銷商弄傷的啊!為何針對購買店家?在PCHOME購買筆電來說好了,如果出問題只有兩條路吧,退貨(新品瑕疵,網路購物鑑賞期的優勢)或是直接到筆電原廠維修站處理了,而且選在農曆年前購買就要有初五、六才能處理商品問題的心理準備了吧(除非您是第一次在台灣過年),再者如果評估損失超過這顆鏡頭的價值,那當下應該盡快另購或跟同業借調能完成工作的產品吧,店家能幫您處理已經是佛心來的了....
Paul
樓主刪文了
不管是店家要求或是樓主自發,站方與站友都被當成衛生紙用完就丟...
只能說好的服務品質是留給有水準的客人的!
Pa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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