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akimi wrote:
今日台灣相機價格比較美日歐還便宜,是這些水貨商的貢獻.
通路在惡性競爭下只能冒險才能生存,假如億華收了倒楣的是我們玩家.
那爽的是誰呢???
文章實質的意義出現了!!!!
明顯是~~~紅眼症作祟!!!!
沒開發票是不對的!!!但是沒開的店家絕對不是只有億華!!!!
羅樹hj wrote:
那爽的是誰呢???文...(恕刪)
stuart33 wrote:
曾經具名檢舉過不開發票的店家, 有家餐廳裡面的廚師加服務員大於十五人,
每月營業額早就超過二十萬, 達到須開立發票的程度(不然難道是賠錢在做善事??).
但國稅局卻要我提出該店家每月營業額的書面證明.
當場無言...
連國稅局都不在乎這種事, 從此也不再雞婆去檢舉了.....
那億華這件事??
反正國稅局已經有經核定拿到他們認為OK的稅金,
公務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