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不能這麼簡單就放過他們一開始就講溝通好的事情他一封mail就想反悔耍賴然後樓主使用法律途徑想要找回公道他就自知理虧把原本就應該給予的東西,還給樓主而已如果今天樓主沒有採取法律行動那他不就可以為所欲為應該給他一個教訓而不是只是歸還給樓主本來就應該給的東西這樣就算了??
這真的有誇張到,消費者事前都已經詳細詢問,事後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還需要特案申請才歸還.要是消費者手上沒有留下正確是不是就沒特案呢???客服固然沒有權限,但家公司不是內部教育訓練有問題,不然就是作業環節有嚴重的漏洞.商譽不言可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