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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DSLR,狂按連拍七天,然後退貨會怎樣嗎?

我沒記錯的話
這邊有一篇文章有提到這個問題
有人網購相機
拍了兩三天後就退貨
結果廠商說因為快門數過多
拒絕退貨
所以那個買家只好吞下去了
(沒記錯的話,他買450D,後來改買40D)
查查看吧

最好不要有這種想法
廠商也不是笨蛋
出貨時候也會記快門數的


威小豬 wrote:


是我比較單純嗎…...(恕刪)



有...請參考49樓的文章連結.
基本上,會有這種想法就是一個問題.根本的教育有問題.
漏洞四處都有,要鑽不鑽而已.

文明人看到地上劃了條線寫禁止進入就不會想踩過一步.
牆蓋得再高遇到好營私利的傢伙,就算搭直昇機也要爬過去.
bm2000 wrote:
教育不只學校有教啊!...(恕刪)


沒錯!!我去年去COSTCO退換尺寸不合的牛仔褲的時候,

就有看見一對夫妻帶著小孩,拿著已經吃剩下一半的水果去退

而且還講的很大聲說,因為吃不完要退...
此風不可長~~
若你下次真要買東西,
是上一個消費者的退貨,
心情上是不是也會很不爽,
若是商品本身問題就算了,
個人道德問題,就真的很機車了....
大家不要亂責備樓主

她只是突發奇想

不過答案應該出來了..

其實在民法裡,有個帝王條款,大家都忽略了

第 148 條
(權利行使之界限)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這個叫誠信原則

七天內拍到相機壽命快終結...這不符 誠信原則 喔...

做人要誠實正直,不是沒違法就好.社會還不夠亂嗎?
敗就敗,人生的目的就是敗到最高點,不過要先賺錢才能花錢喔!
mmpiop wrote:
就算連拍只有一秒一張...(恕刪)


這是一種惡劣的行為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
你貪圖小利,造成更多人的後續處理
殊不知,這樣會整垮經銷的廠商
也造成原廠不願意在電視購物中生存
這樣並不會比較長久
要就買,不要就尋尋週遭親友是否可以借用
消費者裡就是有你這種壞胚
這是雙方互信下的鑑賞信任
在USA很多人消費者都會秉持鑑賞原則
可是當這種美意,被惡意破壞
我想不久後吃虧的絕對不是廠商,
貪一時爽快,最後吃虧還是自己,
你希望以後你買的車.........是人家開過繞過錶的新古車嗎?
你希望以後你買的電腦......是人家用過重新出貨的電腦嗎?
你希望以後你買的所有東西......是人家用過再出貨賣給你的嗎?

如果是我~ 我不希望!
因為信任廠商會為我的產品品質把關,
更信任他的產品有問題會替我用心處理!!



真是二等國民的思維!唉!我都不知都該說啥好!
唉!就是這種心態,法律條文才會愈修愈細.
希望這只是大大惡搞的想法而已...千萬別真的去做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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