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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6更新 NIKON器材被騙一批,請懇請各位幫忙注意一下

馬文 wrote:
我同情也理解你著急的...(恕刪)


我對法律不是很懂...但是照這樣看來,法律似乎只保護壞人,因為壞人需要人權,需要隱私,所以我們不能公佈他們的惡形惡狀,以提醒大家注意,只能讓樓主白白倒楣損失一堆器材..好人的人權在哪..??..這是什麼法律..??..再者如果那個人真的改過自新,他還會這樣嗎...這種事情用膝蓋想都知道..

所以我支持樓主的作法,只是我們這些網民能幫忙的有限,那怕真的在街上遇到他,一方面也不認識,而且就算知道,我們也不能做啥,想要報警抓他,也一點立場都沒有..總不能跟警察說,這邊有一位在01網路上面看到的通緝犯...

hcg253 wrote:
徐大哥~小弟很同情你...(恕刪)


謝謝你
台中的器材目前只能提供一些
因為資金不足.真是不好意思
加上這次事件.
又要再補一些器材回來.
很傷本.但我會繼續經營.
把制度更健全化
希望之後發生這類事件的機率能降到最低
再次感謝01的網友
ed2k wrote:
我們這筆最大筆的就說用和解慢慢還...(恕刪)


檢察官起訴他了嗎?不管是侵佔或詐欺,都是公訴罪,就算民事的部分讓他慢慢還錢,但刑事的部分檢察官還是會有起訴的行動才對。
提供一個做法,客戶上門時先預刷客戶的信用卡,如借17-55 F2.8先刷3萬5千元,借SB-800先刷一萬,歸還時就刷退,萬一客戶不還器材,起碼還可以跟銀行收到錢.

有先飯店已經這樣開始做了.
§如果小弟的回答,您覺得ok,別忘了給分哦!!

chunte wrote:
提供一個做法,客戶上...(恕刪)


謝謝!
這是一個好方法,剛好家裡也有刷卡機
但可否請問一下。
如果我一直刷退,那銀行方面會不會有問題?
或著銀行會問東問西?
謝謝!
Eric 您好

等開庭檢察官一定會起訴他的
遇到這事非常難過
早晚都再想該如何是好
沒遇過類似狀況是很難體會樓主感受的
我也是連續向多位網友借錢後消失受害者
這種人不受到法律制裁是不會學乖的
受害者只會越來越多而已
不管他犯的是啥罪名囉
反正只要把事實經過跟檢察官詳細說明
那檢察官就會搞定了
屆時用哪條罪名起訴被告
就看到時怎認定了
反正到法院去說不定還被變更起訴罪名咧
所以在這裡想他犯的是啥罪名
其實意義不大
不過在網路上就公布他照片
在情緒上是很爽沒錯
但是
確實可能會讓開版者帶來困擾甚至一定的責任
所以還是謹慎一點囉
不然乾脆你說那照片是協尋此人好了
可能安全一點
這種人很可能會反咬一口的
一定要千萬小心謹慎
馬文 wrote:
不再回應,站長覺得不妥停權刪文都沒意見...(恕刪)


哇咧....喇叭吹完就使用大絕招,馬先生這樣不好喔。

樓主已經很可憐了,你還來這招,該不會你就是........
konnia wrote:
不過在網路上就公布他照片
在情緒上是很爽沒錯
但是
確實可能會讓開版者帶來困擾甚至一定的責任
所以還是謹慎一點囉

小弟看了那麼多的討論,突然有一個疑問~...

那警察局或各車站~...等等,所貼的通緝犯或嫌犯的照片,不是也還沒有經過法官3審定讞的人嗎?為什麼可以公告照片~???

另外!此案件應該屬於"現行犯",所以刊登照片應該沒有刑事或民事上的責任問題.
GH4 + 12~35mm + 25mm + 40~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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