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
我買了一條新的內褲
穿了兩次~還沒超過一個禮拜
發現上面有黃黃的汙垢.....
超火大想換貨
我就去找老闆理論~~

老闆不知道該拿還是不該拿.....
告訴我不然幫我送洗好不好
我更生氣了
沒超過一個禮拜
為什麼不讓我退或換~
一附事不關己的樣子
還把問題推給乾洗店
從此我把這家店列入黑名單
P.S. 後來我自己回家用了毛寶手洗了這條內褲.....

十代正宗 wrote:
依照消基法規定...
不論你有沒有實體店面,消費者都有七天內退換貨的權利。
* 5D2 購買証明上面,明確清楚的標示到這一點~
以上,說明完畢!
請大家小心這種惡質的店家!
你嘛幫幫忙!!
2000年我在PCDVD講過這種蠢話,被人取笑
今年都2009年,還有人搞不懂七天退換貨的範疇...
消費者保護法
看看第19條與19-1條
還有不要再說"消基會"規定,消基會只是個財團法人
它不能規定什麼,保障消費者是"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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