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ipper007 wrote:
樓主也不用高興太早啦...(恕刪)
姑且不論這位大哥(?) 身上是刺龍刺鳳還是刺Hollo Kitty的,如此用心良苦的 "逆耳忠言" 怎麼可以置若罔聞呢?
這位大哥(?)...幫你備份 & 廣為宣傳週知了......這樣有沒有揪感心耶...

建議樓主,備份先吧;要訴諸媒體--水果日報還是數字週刊的,連代幫這位大哥(?)好好的宣傳一下...
講理?出入平安?
通篇文字不知道有無語帶恫嚇,致使他人心生不安喔?!

咱不知道,這就有待法律專家解釋解釋囉...
Anyway...
有頂有保庇,有追蹤有保庇,出入平安的啦~

黑青 wrote:
哇~~~~
好大的官威啊!!
如果再讓你撐個幾年,你可能連法官都不放在眼裡囉~...(恕刪)
當然不放在眼裡;法官是要放在心裡面尊重的,像你這樣動不動就把法官掛在嘴上,是何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