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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點聲明

米可羅 wrote:
長不大唷!長不大唷!吃奶奶......
被版上的自然人很自然的懷疑之後,大師又自然的躲起來,躲在媽媽的懷抱中,躲進家族的避風港...


http://www.wretch.cc/blog/dusphoto/9393829

大師回到媽媽的懷抱中是不得已的,因為大師的父親可能不在身邊,可以看這篇大師親自寫的文章,其中有個戴眼鏡的男子與白髮阿嬤合影,那位戴眼鏡的男子就是楊大師,這張照片下面有提到大師的父母有打官司鬧離婚,既然大師與媽咪在一起,就表示大師和父親之間往來可能有障礙,而大師的媽媽可能要工作養家,無法好好照顧大師,又缺乏父親的管教,所以讓大師的行為出現偏差。
剛剛去看了一下內容

他寫道.....他從他奶奶身上學到又軟性,又堅毅的持家精神


一對照之前01他自己的發言內容看來......

果然是又軟又硬啊........
怕贓貨當初幹麻買阿?????
當初人家有說沒盒子,你買來也有去國祥查過沒問題!!

現在要你實現諾言將修回來的機子po出來,你又一堆理由,那之前就是使用拖字訣囉!!!
我想過不了多久你的恩師又會收到這件事的後續發展了~~~

你保重吧!!!!天作孽猶可為,自作孽不可活阿

你好自為之吧!!!
殺酷 wrote:
你那麼喜歡人家教教你

我教教你一招

只要躲起來 不要理會鄉民

不管鄉民們在網路上對你怎樣催 如何罵

你都不會痛

對你也沒法度

依照你臉皮的厚度

我猜應該很簡單才對

...(恕刪)



版主真的有把我的話聽進去了~~乖.....很好!!





同意身為客家人 我覺得真丟臉!!


ducattiyang wrote:


你的法律唸太差
知情卻購買贓貨 才叫做收贓(犯罪) 才有"自首"
不知情購買到贓貨 是協助調查
我"得"報案 請警方調查
也有"得不"的權利
不是你說了算

...(恕刪)


由於有點閒 所以就在來PO一下文章
以楊大師這說法來說
"假設" 你是不知情的情況下買到"贓貨"
但你卻不知道那台D50是"贓貨"
那你"得不"去報案的話 那也就是你是沒事囉

那若是你將序號公佈了出來
而有很閒的人 去查這組序號 後來發現了是你所說的"贓貨" 而不是我們大家認為的水貨
然後很閒的人又很雞婆的跑去跟警察說你的D50是"贓貨"

那警察請你回去"協助調查" 那這樣你也沒損失吧
畢竟你也不知道那是一台"贓貨"啊 雖然你心裡一直認為那是台"贓貨"

然而除非有人去報案了 說這台D50是被人偷了然後拿去賣 然後序號又跟你的一樣 這樣才構成"贓貨"的條件吧
所以把序號PO出來對你並沒差別吧 因為你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到這台"贓貨"
若是你怕被人說這是你偷的(因為無買賣證明 不過私下交易的東西本來就很難有買賣證明)
那你可以放心 這邊有3.4層樓可以幫你做擔保 而且我也相信蔡老師也很樂意幫你做證明的
所以你把序號PO出來是對你沒有什麼損失的
ducattiyang wrote:
這組機身跟鏡頭 從水貨商完修送回之後
check了幾天 確定水貨商有把反光鏡跳起不完全的部分修好了 且保固三個月
不過此機身曾經泡過海水 其餘有電子機構受損的部分不影響成相品質
反正工地用用而已 頂多手感差一點


楊大師好像忘了某些曾經在此大樓答應大家的事情(就在版頭喔~提醒一下~如果不要捐~那就把版頭的那點改掉~很諷刺.....還是你捐給的慈善單位叫楊氏精工??)

我來提醒一下
不是說完修回來要捐給慈善機構?
現在變成反正工地用用而已 頂多手感差一點

ducattiyang wrote:
1.目前此台D50在水貨商送修途中
今日去電 水貨商的維修部尚未回應
店家說工作時間約需10~14日
01說是我學妹的版友建議我要還回相譏
不過要現在歸還相機我是沒辦法
我決定先返還蔡老師所有已轉帳過來錢

機器檢修的詳實報告 包含序號等等 我會以網頁連結給蔡老師
機器完修的錢我會自付 但退給蔡老師僅徒增他困擾
完修後我會捐獻給慈善單位 由它造福更多有需要的人

2.已以簡訊 知會蔡老師已轉過來的帳款 我將予以全數返還

3.這事件處理到後來 造成蔡老師多所困擾 致上最深的歉意

4.為我出言警示蔡老師之事 致上最深的道歉

謹上
greg6143 wrote:
楊大師好像忘了某些曾...(恕刪)

重新蓋一棟大樓
再來集氣
把它推向首頁就好啦~
為什麼我會被屍魂界趕出來??...
還有出機費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
請他出機........
還要求一定要D50
楊大師失蹤了啦 上來吵完架之後 又搞失蹤
射後不理...感覺上跟影音版或是模型版的"*紅人"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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