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hengrin wrote:
sony直接跟我溝通我不介意,反正我也看穿了這間店的嘴臉,重點是「押證件」?
一副我已經願意幫你囉,你不願意交證件出來那就是你家的事情惹...
不押證件就只能送修囉..
台灣哪條法令規定,還是台灣索尼有這麼大的權利要求消費者買到瑕疵品要押證件才能更換新品‧‧‧?
我真的是長見識了,身邊朋友包含我自己當真第一次遇到,居然有店家敢開口要求消費者要畫押證件簽他們自制的單據?
這不是願不願意的問題了,是實實在在的蓄意刁難了!
2/21上午8:30寫信給sony.....9點10分左右至電給sony.
我把整件事情的始末告知客服 , 客服把我的mail往上呈報,
我在電話內反覆的確認這個新品不良瑕疵退換貨機制,
是否必要、絕對要進原廠維修、鑑定後才可以換新?
客服很明確的告訴我,若是遇到新品不良、瑕疵等狀況,
「Sony授權的經銷商是有權利且有很多變通方式可以做退換貨服務的!」
關鍵在於經銷商店家願不願意協助處理,授權的經銷商都是可以替消費者做新品不良的退換貨的!
我更反覆確認問客服三次,這間店"視冠科技" 是在 sony 官網上面寫的 授權經銷商 沒錯吧!!!
我把我的狀況都反應給Sony。
咱要的不是什麼,是一個公道,是一口氣,押證件? 真敢開口.
還沒消費以前說的比唱得還好聽,消費了遇到狀況推得一乾二淨 ...
如有後續再來報告 以上 謝謝各位.
實體店面就是這樣才會輸網路店面了。
我很早以前就不在實體店面買了。規矩一堆都是刁難用的。
他們主要想方設法就是減少自己的麻煩。根本不管消費者遇到什麼困廿仕。錢錢入袋就好的心態。
我都找好退貨的網路平台購買。至少新品有問題退貨沒有太刁難。有次買手機也遇到店家刁難說我們惡意將機子用傷。連充電器都放地上磨。幸好跟知名的P字路平台買的。
我說:如果我有將充電器拿起來。那我全數賠償。如果機子有被我們惡意損傷。那麼我們全價賠償。機子我們可以認賠買回來沒有關係。但誣陷我死也不接受。
後來網路平台查我的紀錄很良好。又對商家小以大義。後來說他們是用超大倍數放大鏡拍的。實體沒有一開始講的那麼嚴重的刮痕。更好笑日竹心戈是。我買的手機充電器我因自己有那廠牌的充電器。所以根本新的那個都沒有拿出來過。
可見很多商家的居心為何。幸好跟Pjnd頭的網路買東西有保障。這讓我對合作性的網路平台也有點戈竹戒心了。之後我寧願買貴一點。也要在原本網路平台購買了。
小弟個人經驗。當然時代會變。以後會變怎樣也不一樣啦。小心是本。尤其工作用。真的很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