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onz wrote:
我只能說等你當老闆的...(恕刪)
如果我是"原廠商"
我想我也辦不到!
台灣的經濟規模太小了!利潤不高!很難....
tp6ck6u4 wrote:
我只能說將心比心啦大...(恕刪)
白大衛細支㊣ wrote:
樓上那些有退貨過的
如果並非瑕疵品之類的問題
『退貨是店家給消費者方便,這是店家給的福利,並不是所謂消費者的權利』
有人提到那個costco一個月內可退
那是店家定的規則
並不是法律.....
消費者眼中只會看到對自己有利的,並且無限上綱
這是台灣的特色
雖然並不是每個人都會(我說清楚了,不是每個人)
但是台灣的比價文化是長久以來累積的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