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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 富士 INSTAX 210 竟然跟我說沒附近拍鏡

阿就網友阿... 某06年註冊的ID裝死而已
Intel Pentium MMX 200MHZ ASUS TX97-E NEC 32MB EDO RAM*2 Winfast S280V2 2MB Q
賣家的詭辯邏輯真是奇怪!
還在硬拗!!
還在強辯!!
不知道有多少買家中了圈套!

繼續關注本文發展...

這位賣家的邏輯真是奇怪...擺明就是暗槓起來再賣一筆...
先把它加入黑名單好了......拒絕往來!!
抵制黑心賣家!
藍白 wrote:
賣家的詭辯邏輯真是奇怪!
還在硬拗!!
還在強辯!!
不知道有多少買家中了圈套!

再次更新此惡劣賣家的最新辯解



還是一直重複"近拍鏡與相機是分離的,不是原廠附贈"的荒謬說法 !



順便給大家看看盒子與說明書上均有註明"附贈近拍鏡"的證明 :

原廠相機外盒


INSTAX 210 說明書
GNP 攝影實驗室 - http://www.wretch.cc/blog/GodzillaNeo
那賣家真的是死命的硬坳

照此說法,我也可以把:
1. NoteBook 拆封,電池取出,然後出售「全新」的 NoteBook
2. iphone 拆封,耳機偷出來,然後出售「全新」的 iphone
3. LCD TV 拆封,搖控器偷出來,然後出售「全新」的 LCD TV 一台
4. 相機拆封,傳輸線偷出來,然後出售「全新」的相機一台
..........
舉不完的例子

重點在於該附件是新品盒裝內含的東西,連原盒裝上都有清楚標註,
使用不使用是買方的問題,賣家怎麼能自作主張的說「本賣場認為是可有可無的配件」
然後將之偷出來後,原物品再以「全新」的名義銷售

不老實的賣家,把消費者當白痴耍 ~

真的是可惡至極
真的是惡劣賣家!
難道人格這麼不值錢嗎?
沒事不上 01 ‧ 不上 01 沒事
虛像 wrote:
稍等一下,為何這個賣家講的都是這串理面出現的討論?
而且都是樓主與某人的對話內容衍生出來的...
這個賣家會不會"太用功"了一點?

2006年註冊
所有回覆的文章才四篇
更扯的是四篇發文全都在這棟只開張三天的大樓



難怪前面有人質疑他就是那個惡質賣家
GNP 攝影實驗室 - http://www.wretch.cc/blog/GodzillaNeo
為何不直接先去警局提起詐欺告訴??

縱然有可能這筆買賣只是單純的~買賣瑕疵~
但是先去你家最近的警局,堅持提起刑事告訴,請警察傳喚賣家到案說明。
縱然最後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
至少也搞死他,讓他疲於奔命。

總覺得樓主是人太好了嗎??
都僅止於著重在網路上試著解決問題。
實體的訴訟程序,才是最快的解決問題呀
直接到你當地警局報案~
警方會要求對方到警局應訊~

讓無良商家偷得小小配件~
虧了更多的時間與精神~
以後不敢再做此丟臉的事情~
我稍微引用了 blues_chen 大大舉的例子
這無良賣家還是辯稱我的言論是"打不上邊的謬論 不斷遷扯"



還不知羞恥地宣稱自己有"服務業的風度"

GNP 攝影實驗室 - http://www.wretch.cc/blog/GodzillaN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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