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人家失誤賺便宜還那麼大聲這是啥心態?!還說的那麼光明正大人家標錯又沒拿你得錢也通知取消訂單了如果他有回饋點補償是比較好但是你們要教訓那公司幹嘛!他故意的嗎?換你去開家公司,換你標錯,你看看你會怎處理把自己看成是啥了不起的人物說話那麼跩...不管法律怎樣訂道德上就很難看!不知道在爽什麼!丟人現眼
yesdoit wrote:嗯!~我不是那麼認同...(恕刪) 那您應該推動修法 把民法意思表示錯誤相關規定刪掉囉!哈...開開玩笑 別介意!就算小弟我雞婆多嘴拉 (又沒人付我錢 哈)祝樓主買到鏡頭發大財囉!
LYGO wrote:明知商家價錢標錯,還...(恕刪) 同意+1,我也發現樓主有關錯標的部分修改過明知道這是18-105VR的頁面,這種行為不值得鼓勵話說看了樓主的發文18-70壞掉 改買70-300?這樣實用嗎不過,這間公司卻也應該好好督促上架標價人員假如真的造成公司損失 未來才會學乖一點
ddok133 wrote:老闆願意將1萬元的東西賣1仟元~消費者為什麼不可以買~如果在路上看到沒有問題的便宜商品~試問~你會因為可憐老闆賠本而不去購買嗎? 這個比喻.....這是一個四萬的鏡頭,你買下去店家瞬賠多少錢?找一群人來買,我看店會倒還負債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一萬賣一千,最多最多就是不賺你的錢,成本給你要我倒貼? 親朋好友看能不能a到吧!店家又不是財神用用頭腦也知道"乘人之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