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文 wrote:說真的是不是有點侵犯人權,哪怕他有前科,可是不是已經受過處罰了嗎?你怎麼知道他沒有重新做人呢?我建議還是民事法庭來解決,雖然耗時耗錢~ 侵犯人權?我想你真是無限上綱了樓主也只是要大家注意此人以及這批器材希望不要有人買到贓貨另外,詐欺是公訴罪,要走刑事程序....有點法律觀念,OK
如果你真的想找到回這批器材的話,通常警察是最沒效率的像樓上說的,找"民營"機構都來的有效率,或是找市議員看看只是選舉時間一過那些人就好像蒸發了一樣,目前大概也找不到人不然你看看要不報上某數字週刊或是水果日報看看,他們也蠻喜歡這樣的題材,畢竟是詐騙累犯.沒必要跟他們那種人說人權
馬文 wrote:我同情也理解你著急的...(恕刪) 今天這位網友是請大家注意,可以的話幫忙協尋,至於構不構成法律案件,或者後續兩造雙方是否要法庭上相見,也是當事者之間各自的問題,但請大家能避免受騙這樣並無不妥,如果單一次犯就算了,再犯或者累犯其行為就該受到公平,這年頭似乎都變成壞人,有錢人可以有人權的樣子.雖然說這邊不能談政治,但你牽扯到一點邊,小弟只好順便回覆一下,選前說該不該漲是要新政府決定,決議要現在政府凍漲,選上馬上就說要漲,選前說選上"馬上好","準備好了",選上"馬上好漲","準備好了要漲",唯一薪水可能不會漲,還會更低,小弟剛踏入社會沒多久,目前薪資微薄,真的都漲了我的生活..唉...更難過了
徐先生您好我是蘋果屋相機出租的陳先生如果抓到溫先生千萬不要與他和解,因為過去我們已經吃過一次虧,溫先生被警方抓到時演技很好,會裝得非常無辜,且會不斷向你道歉,之後做完筆錄檢察官放他走後,事後居然還打電話來態度極惡劣溫先生的慣性會把租來的設備先使用幾天,之後再拿至當鋪賣掉,我們的事件過程是溫先生租了D300.18-200mm.SB800,約十萬元的設備,以兩萬元至彰化某當鋪賣掉後,溫先生可能覺得所得的不法利益太少,又請一位專門收購3C產品的周先生至當鋪將東西贖出來後,再以更高的價碼買給周先生而周先生馬上刊上網路販賣,以獲取更多的利潤,是在台中高鐵與我們協同台中烏日的警察們合力抓到周先生,所以目前所有東西已放在警察局當作證物溫先生詐騙的案底非常多,不斷的累犯,我們當初給他的機會他已經放棄了,所以如果有網友知道他住哪裡,請不要打草驚蛇,可以先與徐先生或是我連絡謝謝各位的幫忙
ed2k wrote:徐先生您好我是蘋...(恕刪) 想當初,在幹公司法務時,就真的碰過這種人法庭上裝得很可憐,很有誠意解決出了法庭(還在法院裡哦),就他馬的演四川劇變臉但是,還是要提醒沒有十足把握,逕自公布照片小心被反咬一口
ed2k wrote:徐先生您好我是蘋果屋...(恕刪) 這種人既然是累犯.照片PO上網真的只是剛好而已假如樓主真的有抓到人.無論如何就不可以再放過他這種人真是可惡至極本週有在Y拍發問本來要租借18-200VR.後來想說應該用不到下次有機會在跟蘋果屋交關一下
請教蘋果屋的陳老闆,你當初被騙(可能是詐欺罪或侵佔罪)的事,檢察官有起訴那個米蟲嗎?如果有起訴,因為根本找不到他,檢察官應該已經通緝他了才對。那傢伙大概是不事生產,專以行騙維生,那應該偶爾還是需要家裡的經濟支援,或回家吃飯。警察如果缺業績,需要抓通緝犯,這種人應該不難抓,多留意他老家那邊,說不定過兩天就看到他自投羅網了。不過,如果沒發佈通緝令,警察那邊可能比較沒有積極找他(抓他)的正當性(因為可能只是兩造之間的民事糾紛,並非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