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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6更新 NIKON器材被騙一批,請懇請各位幫忙注意一下


馬文 wrote:
說真的
是不是有點侵犯人權,哪怕他有前科,可是不是已經受過處罰了嗎?
你怎麼知道他沒有重新做人呢?
我建議還是民事法庭來解決,雖然耗時耗錢~


侵犯人權?我想你真是無限上綱了
樓主也只是要大家注意此人以及這批器材
希望不要有人買到贓貨

另外,詐欺是公訴罪,要走刑事程序....有點法律觀念,OK
學習永無止境
如果你真的想找到回這批器材的話,通常警察是最沒效率的

像樓上說的,找"民營"機構都來的有效率,或是找市議員看看

只是選舉時間一過那些人就好像蒸發了一樣,目前大概也找不到人

不然你看看要不報上某數字週刊或是水果日報看看,他們也蠻喜歡

這樣的題材,畢竟是詐騙累犯.沒必要跟他們那種人說人權
馬文 wrote:
我同情也理解你著急的...(恕刪)


今天這位網友是請大家注意,可以的話幫忙協尋,至於構不構成法律案件,
或者後續兩造雙方是否要法庭上相見,也是當事者之間各自的問題,但請
大家能避免受騙這樣並無不妥,如果單一次犯就算了,再犯或者累犯其行為
就該受到公平,這年頭似乎都變成壞人,有錢人可以有人權的樣子.
雖然說這邊不能談政治,但你牽扯到一點邊,小弟只好順便回覆一下,選前
說該不該漲是要新政府決定,決議要現在政府凍漲,選上馬上就說要漲,
選前說選上"馬上好","準備好了",選上"馬上好漲","準備好了要漲",
唯一薪水可能不會漲,還會更低,小弟剛踏入社會沒多久,目前薪資微薄,真的都漲了
我的生活..唉...更難過了
Taiwan is not China,Taiwan(ROC) != PRC,台灣是我的家,中國不是我的家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
馬文 wrote:
樓上三位是不是生活太...(恕刪)


同學,你被圍剿是應該的
講那個什麼話,

版大東西被騙走
01的網友們有熱情又熱心
這是一個制止壞人再犯與找回失物的一個好地方

為什麼要扯政治跟潑人家冷水?


D700,MB-D10,T124,35/2,50/1.8,85/1.8,SB600
徐先生您好

我是蘋果屋相機出租的陳先生

如果抓到溫先生千萬不要與他和解,因為過去我們已經吃過一次虧,
溫先生被警方抓到時演技很好,會裝得非常無辜,且會不斷向你道歉,
之後做完筆錄檢察官放他走後,事後居然還打電話來態度極惡劣

溫先生的慣性會把租來的設備先使用幾天,之後再拿至當鋪賣掉,
我們的事件過程是溫先生租了D300.18-200mm.SB800,約十萬元
的設備,以兩萬元至彰化某當鋪賣掉後,溫先生可能覺得所得的不法利益
太少,又請一位專門收購3C產品的周先生至當鋪將東西贖出來後,
再以更高的價碼買給周先生

而周先生馬上刊上網路販賣,以獲取更多的利潤,是在台中高鐵與我們
協同台中烏日的警察們合力抓到周先生,所以目前所有東西已放在警察局
當作證物

溫先生詐騙的案底非常多,不斷的累犯,我們當初給他的機會他已經
放棄了,所以如果有網友知道他住哪裡,請不要打草驚蛇,可以先與
徐先生或是我連絡

謝謝各位的幫忙
這裡不是讓你打政治嘴炮的地方,樓主已經很可憐了,只是不想再有人被騙而已!
ed2k wrote:
徐先生您好

我是蘋...(恕刪)


想當初,在幹公司法務時,就真的碰過這種人
法庭上裝得很可憐,很有誠意解決
出了法庭(還在法院裡哦),就他馬的演四川劇
變臉

但是,還是要提醒
沒有十足把握,逕自公布照片
小心被反咬一口
我想問一下版主,犯嫌那兩張照片是哪來的啊?
(這麼清楚,沒理由找不到人啊?)
ed2k wrote:
徐先生您好我是蘋果屋...(恕刪)


這種人既然是累犯.照片PO上網真的只是剛好而已
假如樓主真的有抓到人.無論如何就不可以再放過他
這種人真是可惡至極



本週有在Y拍發問本來要租借18-200VR.後來想說應該用不到
下次有機會在跟蘋果屋交關一下
每個細心的女生都會有一本隨身的筆記本.寫下為愛情做的每件事.每一頁都有傷痕.......
請教蘋果屋的陳老闆,你當初被騙(可能是詐欺罪或侵佔罪)的事,檢察官有起訴那個米蟲嗎?如果有起訴,因為根本找不到他,檢察官應該已經通緝他了才對。
那傢伙大概是不事生產,專以行騙維生,那應該偶爾還是需要家裡的經濟支援,或回家吃飯。警察如果缺業績,需要抓通緝犯,這種人應該不難抓,多留意他老家那邊,說不定過兩天就看到他自投羅網了。不過,如果沒發佈通緝令,警察那邊可能比較沒有積極找他(抓他)的正當性(因為可能只是兩造之間的民事糾紛,並非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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