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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線上購物問題...

我還去查70P是哪台我不知道的型號………
廠商發現~想感謝你都來不及了怎麼會說不能更換哩...畢竟寄錯的也是它們

tst wrote:
我目前比較在意的是 相機盒子已被我拆封(盒上有封條),廠商會不會要求我原價購買?...(恕刪)

別擔心,別人犯錯,你已經善意提醒就夠了

psza wrote:
因為網路購物無法看...(恕刪)


3C產品沒有鑑賞期...........
3C產品沒有鑑賞期...........
3C產品沒有鑑賞期...........

在訂購的時候上面都會寫

東西寄到了 也都有聲明啟事

只有猶豫期七天(可以拿出來看 不能開機使用)

你只要使用了 就不能退換貨

除非產品本身有問題


通常是貨品上的商品貼紙貼錯造成的,pchome的商品那麽多,檢貨的人分不出7d II, 70D,只會看貨品上的標籤來取貨,如果他們貼錯,他們也不會認定為送錯。
不過,樓主已經發文詢問,就該退還商品,以免被告侵佔,當然前題是pchome有發現送錯,然後有跟您聯絡退換,因為您已經知道送錯了,又堅持不退換的話,侵佔就有可能成立。建議您現在先不要去使用送錯的相機,才不會衍生更多問題。等Pchome回覆再看看能不能用。

攝影愛好者 wrote:
3C產品沒有鑑賞期...(恕刪)

並沒有。
24H跟MOMO我都退貨過,都是3C產品且開箱使用過。
這跟鑑賞期毫無干係吧!
送來的貨品與訂貨產品不同
收件者應秉於買賣雙方互信原則,妥善保管商品,告知對方,等待賣方後續處理!

這類商品包裝盒上都有貼上封條標籤,
主要是希望消費者收貨後,有猶豫考慮的緩衝時間,
在確認無虞的狀況下,再拆封使用,
這是在收到的貨品與訂購的貨品無誤的前提下,才成立!

大大您提到"收到貨的當下,我也是吃了很大一驚."
那就表示您在收貨當下,已經知道產品寄錯了,
在"法"&"理"上,您都不應該將物品拆封
(我想這才是您上來提問的主因吧)

說真格的,
您""何必""做這拆封的行為咧!

既然有了擔心,也就是知道自己的拆封行為是"不妥當的",
建議您主動給PCHOME道個歉(無須找廠商寄錯貨這種理由,來給自己的不當拆封行為找藉口)
別佔這種小便宜,
將心比心,一切以和為貴!


tst wrote:
事由: 前天晚上(1...(恕刪)
告你民事刑事都可以
民法第 179 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侵佔,刑法335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告你民事刑事都可以
民法第 179 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侵佔,刑法335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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