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小炫 wrote:不存在就不用履約嗎?...(恕刪) 因為內容並未提到如果清單物品不存在時的處置方式。畢竟所有的合約都是有所謂的文字遊戲。就看會不會玩而已。如果真的很有意願,就要補上:如果清單物品不存在時,或是新增其他攝影相關設備時,清單物品應由相當價值之物品或金錢抵押,新增的攝影相關設備,皆由xxx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