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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滿落幕>花蓮中山路 - 花東相機王. . . . . . 6/9更新



店家是黑道嗎?????

ioi klkl jk wrote:
路過不平,幫頂一個。...(恕刪)
"祝 樓主出入平安,好運連連~~!!"

喔~綜觀閣下的言論
似乎已經有恐嚇的意味存在喔
樓主是否要先把畫面存下來呀
先去備個案呀

有空在這裡嗆聲
倒不如快一點還人家相機吧
無情者傷人命 傷人者不留命
slipper007 wrote:
樓主也不用高興太早啦...(恕刪)


黑店就是公然侮辱????

那說穿得少的女生傷害善良風俗也是公然侮辱???(我記的吳淑珍說過女F4是社會亂源)

侮辱是指汙衊 誣告不實

如果是大大妳被汙衊了
妳不會第一時間出來澄清???還會關店不理會??(心裡有鬼)

光是提不出送貨名單這點 就可以說他是黑色的店(相機都不知道送去哪)

妳幫店家想的理由太爛了 查到最後要是真是店家疏失 那不是罪加一等 做賊喊抓賊

想點新的吧

東西都有錄音都有單據 送到法官那裡 除非他連法官都買通了(應該不會這麼無聊 花的錢會比一台新機少嗎)

要找黑道???更無聊了 除非他本身就是大哥 要不然找黑道處理事情是不用給錢喔 花的錢會比一台新機少嗎???

可見大大妳不太了解找人喬事情的手續跟費用

沒人會這麼無聊的

看妳有創意 多想點新理由吧




slipper007 wrote:
樓主也不用高興太早啦...(恕刪)


嘿嘿嘿~~~

真正有背景的人出來啦....

我前兩個月本想在這裡買d90~~~

還好沒買......不然有任何問題就要....出門小心一點.....



本來已經準備關電腦
看到竟然三更半夜有人上來嗆賭
只好對周公爽個約


拍照存證(誰教這裡是攝影論壇,大家都喜歡拍照)

也是啦~~天氣熱,睡不著~~!

好心想提醒樓主一下,卻被曲解成這樣

真不知道大家是真的想要幫樓主
還是想要看看兩造之間到最後是誰會輸、誰會贏
然後旁邊喝茶看笑話

樓主也不過想要的討個公道正義
當然店家也不願商譽受損

從頭到尾看下來
店家也沒說不賠樓主的金錢損失
只是賠償金談不攏

也建議樓主去法院申告,進入真正的法律程序
讓社會最後的裁決處,是判定誰是對的
繞在消保官這邊,有時也真的沒有很大的助益~~~!

到最後若是樓主拿到心中希望的賠償金額
店家商譽也受到損壞
但也拖過許多時日...

有時想想美好人生浪費在這裡,真的有值得嗎??

或許是"佛爭一炷香、人爭一口氣吧~~!"



我自己也來照張相
網路發言也是有法律責任的~~!!
我的相簿 http://album.blog.yam.com/slipper007
記得國外有一種律師,專門幫小市民對抗大公司。

且不收取費用。

但是有大部份的賠償金要給他當傭金。

台灣好像沒有厚~~~

可能是因為台灣對大公司沒有所謂的"懲罰式賠償",沒有賺頭。



之前有個新聞 台灣在美國的分公司,賣的果凍噎死小孩,判賠五億八千多萬台幣。

還有...未在說明書上註明"開車行進中不能離開駕駛座到後面煮咖啡"
於是叛賠175萬美金加一部新車。
slipper007 wrote:
也是啦~~天氣熱,睡...(恕刪)


根據你說下午的顧客是樓主找去的蘋果記者,請問這怎能妄加定論,感覺你已經對樓主有不公正的立場來看待!

記得樓主也有提到,當他看到裡頭有顧客,都想衝進去對店家要求賠償,來讓顧客因此了解店家"後續的服務"!!

就這點,應該可以大膽假設樓主根本不知道裡頭顧客是誰。

不過,網路上所留的話,又有誰能跳出來替樓主百分之百保證是真!

如果是假那只能說很有心機,不過我大部分相信樓主所言之真,很能體會心愛的事物不見,又無法得到合理的賠償

的感覺! 試想,如果你是樓主,那麼你會怎麼做? 如果你是店家,你又會如何處理?

我不是為誰說話,只是站在"正常人"看事情的是非對錯上來看待這事件!!

不能否認,我是"一般的平凡人",對於樓主的遭遇還是具有小小的"同理心 、同情心"的 !
服務做得好 生意沒煩腦

服務做不好 客人一直跑


要是店家在相機遺失的同時賠上全新的50D做補償,並誠心道歉

說不定這篇文章的標題就變成

<失而復得的50D>就剛心A 花東XX王

店家有好的服務、好的信用才能生意旺旺好、賺飽飽呀

除了樓主吃虧......我想店家現在比樓主虧更大了

也許好幾筆生意都因此消失了

黑掉就很難洗回來了.....


To 花東相機王:

請賠樓主 全新50D及 賠償他這陣子以來少拍的回憶...無價

會做生意的就會在這時候: 賠上5D2一台!

然後生意更好~多賺到的好評、信用、生意,何止1台5D2能比擬?

可惜店家選擇的是 傷人更傷己呀
頂一下~
大家加油!
樓主加油!!!
每天都要來頂一下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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