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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妳是否該再相信億華公司?

資本剝削主義,一切痛苦煩惱和計較得失心的錯誤價值觀。
人人生而平等,窮人也有尊嚴的權利。

angle2000092000 wrote:
我預設了什麼立場?你...(恕刪)

angle2000092000 wrote:
除非你是這家店的老板或員工,不然看到有人罵這家店是怕什麼?...(恕刪)
您有看到先前我針對的問題嗎?故意不去面對然後說人家都是錯的這不是沒品是什麼?
喔~那不就是我誤會你啦
敢情問一下
你又是如何分辨你所謂的分身,也就是ew某些的員工+老闆+支持者 的呢
IP?還是發言內容?分辨力果然是很強大啊


保安~怎麼有人老是有人看不懂中文啊?B兄您難到有閱讀障礙?
我說的是"某些人"奇特的看法~B兄又用獨特的推理推出奇特的結果了
怎麼就變成了~"我打的是EW的分身?"
我打的是某些人的看法~至於它是不是分身~這.....


那我你又怎麼分呢
別說你認為我不是分身


B兄~小弟相信您不可能是分身啦~
以B兄的能力~相信正常的店家應該是不敢用的啦~
除非....EW有獨到的識人之處

那又怎麼一直跟我的文呢

呵~B兄~小弟之前一開始就說過了~
小弟打的是某些人"奇特的看法"~
至於小弟為什麼會一直回您的文~這.......要說的這麼白嗎?


那發"什麼不如關掉重開啦,降價啦,提撥資金"這些文的都是什麼人
原來是"沒人"啊
看來網頁有病毒啊,會自動貼文啊


B兄~您又來了~又自動推演出了奇特的結果~
沒人提說那些文沒人發吧~
怎麼網友的討論有這麼偉大嗎?直接可以定EW的生死啊?

誤解我兩篇還不夠,都說是自嘲你怎麼當真了呢?眼睛度數加深了嗎?看字看一半
如果只對你,那倒是勉強可以承認


B兄~小弟對"特殊人士"都很有愛心~請放心~您可以一直這樣認為下去......

有人對分身深信不疑又提不出證據
問她只會回,都被停權了還不是分身是啥?


呵~那B兄能提出這些都不是分身的証明嗎?






skywalker0426 wrote:
針對相機板這兩天鬧得...(恕刪)


憶華人不錯的,我相信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我去過買過好幾次。
敬告slevin777
OK~~沒問題!
反正無薪假,真的很無聊.
昨天才帶友人去買兩台LX3
我個人也不算是剛玩一兩天的新手,DSLR也用過4到5台了

我個人在億華購買的經驗是
測機器可以大膽的給當時銷售人員測試
他們不會亂虎濫,也有一套標準程序替人驗機
雖然我不是第一兩次買相機,但相機出的速度很快,配件的型式只能從開箱文中先做點功課
以防有些配件在某些沒良心的店家會偷換
但我可以很確定億華這種知名店家不會這麼幹
產品真的有問題也不至於不負責任,不大會硬凹(至少目前我看到的狀況)
M01上面只要有發表過問題,店家也會公開以官方帳號出來說明,好像沒發生為了此一話題跳出來註冊的會員
像之前綠葉方舟板上那樣的笑話
我並不算是為此店家作護航的動作

以往億華在價格上十分有競爭力
目前這個優勢似乎逐漸在市場中被淹沒
雖然這兩天也在新竹談到比億華便宜的價位
贈品也還要更優了一點點
但是以一台300元的價差而言
每次去都還要多花一百多塊車錢和一個多小時的車程
我還是寧可帶朋友坐車到信任的店家去
以免事後為了一些支尾末節煩心
但這方面可能每個人依經濟上的考量或許會有不一樣的抉擇

當然啦,我還是會希望價格上能再度恢復原有的市場競爭力
去台北採購才會更有動力

ps.
消費糾紛我覺得如果店家在當時沒有給滿意答覆時,就應該讓其他網友知道
才能夠讓大家知道哪些店家有發生哪些事情,什麼事情是要大家特別去留意的
比方說前幾天新竹某"大"相機店引來警察備案一事
有個平台讓大家了解好店壞店,也是十分重要的
不然以後也會有人po文說
"天天都看到有人問光圈快門,煩都煩死了...可不可以換個話題? "
這裡是相機版耶,相機相關的話題當然包含了銷售店家
您說是吧
C.V wrote:
敬告 slevin777
您(slevin777)在Mobile01 首頁 » 相機與攝影綜合討論區 »你/妳是否該再相信億華公司?
您(slevin777)所編寫之留言 已涉及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
限您(slevin777)3日內於Mobile01任一版 發表道歉文,
本人已將您(slevin777)昨日所發言之文章儲存與列印,
望勿以身試法,徒增不必要之困擾,

以下為文章節錄.
slevin777 wrote:
ewhat 一定有看到這篇文章,
但是卻偎偎縮縮的到現在面對樓主的提問,卻連吭都沒吭一聲,
放任那些只會給人家扣帽子啦, 迷信賭咒啦, 擁護支持的狗兒們,
在那邊吠呀吠的....
[本人跟任何相機店家無親朋關係,如有,願全家遭橫禍;如沒有,這位 C.V 他家就滿門抄斬,男盜女娼!!]

哪裡有公然侮辱

C.V wrote:
其實你先照下面[]的文字打一遍,再跳出來主持正義.
[本人跟任何相機店家無親朋關係,
如有,願全家遭橫禍!!]
不然,你也是跟"靠來靠去"的一樣,一點負責任的態度都沒有

那你這樣寫有沒有涉及公然侮辱?
rjchardljn wrote:
以下為文章節錄.sl...(恕刪)


謝謝您的仗義執言, 俺點滴感激在心‧
俺不怕告,就怕對方只是口頭說說, 卻沒有行動‧
且俺把IP大放送給CV, 就是希望CV有所行動,

到時候他的身分也曝光之後,
再跟大家報告進度‧
有時候男人呀, 就只怕剩下一張嘴‧
科科科~~~~

俺好怕‧‧‧好怕‧‧‧‧好怕喔~

C.V wrote:
敬告slevin77...(恕刪)


別打拖延戰術喔!
要告快告‧‧‧俺等你傳票,
如果你放無薪假,沒有收入,
不夠錢打官司的話, 可以叫ewhat贊助經費,
ewhat 一定會經濟上支持他們的老鄰居+好友+前任顧客的啦!

俺的態度依舊,要俺真心道歉?
等豬長翅膀會飛的時候吧!
俺支持你!!
加油加油!! go! go! go!
恩 看來有些東西你承認了就好
店裡的生意也越來越
經過D50不舉還有PCHOME糾紛這種文越來越多
我想大家越來越了解01真正的意義
希望不會再有一些動不動就PO網浪費資源的人一直出現了
目的已達
這是我最後一次陪你在這裡玩囉
有機會別棟樓見囉
想想還真可惜

lpt258 wrote:
我打的是某些人的看法~至於它是不是分身~這.....

希望說到做到
那你放棄了你自己提到的ew某些的員工+老闆了嗎
前後不1234567

lpt258 wrote:
B兄~小弟相信您不可能是分身啦~

其實我也相信LP大大你不是其他店家耶
原因...不講明會比較好

lpt258 wrote:
怎麼網友的討論有這麼偉大嗎?直接可以定EW的生死啊?

還知道打問號啊狡辯魔人
看來你想偏移焦點
至少另一篇一個T大跟證人就幾乎有判人罪的能力
如果你認為這種可以任意PO文攻擊別人搞群眾暴力不算定人生死還一昧附和搧風點火
那你要不要一有什麼糾紛就被PO來公審啊
我想你也未夠班

其他網友我是不清楚啦,但如果每個人都像LP大大你這樣的發言,我是不擔心有網友或店家會被也定了什麼
對吧
因為LP大大的表達能力跟證據力...嗯...就是這樣囉

lpt258 wrote:
呵~那B兄能提出這些都不是分身的証明嗎?

你說呢
那我之前問你能確定嗎
你不回答卻反問我證明
"假設"我也不清楚好了
但你的行為卻跟那些偽正義魔人沒兩樣啊
只聽消費者一片之詞就開始懷疑ew某些的員工+老闆
還記得ALEX大大最後願意賠錢又賠機子的原因嗎
他說他怕的就是像你這種未審先判的鄉民啊


不過有一個店家老闆的家人常常回來回覆,當然也是不敢承認自己是店家
可能怕被你盯上吧
比起他而言你的身分單純多了
再見嚕
LP大大

我有說再見~別說我X後不理
想念我還是能發我PM就是了

青春若有張不老的臉 但願它永遠不被改變 許多夢想總編織太美 跟著迎接幻滅 愛上你是最快樂的事 卻又換來最痛苦的悲【永離01】
WeiPeng1967 wrote:
angle20000...(恕刪)


OKOK,你最有品
我不擅長和連中文都看不懂得人喇低賽,你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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