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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妳是否該再相信億華公司?

一開始我以為bookgain是挺億華的仁兄,分享著他的愉快購物經驗
但其實越看到後面,我覺得好像剛好相反.........(大家真的沒這種感覺嗎?)

bookgain wrote:
如果我找我另一位朋友來我家一起上01
他一個帳號我一個帳號,但我無線AP只連接一條線到小烏龜
其他筆電都透過無線AP上網連線
那偵測到就是我們兩個同IP,有人舉發也會被當分身這我無話可說
...(恕刪)

這是盲點沒錯,不過你好像忽略掉一點,《億華的分身全部幫億華在消毒,或者推銷自家商品,或者是出來酸對億華有負面言論的人》,幾乎可以說是完全立場相同。

重點來了,你的“數個”朋友會常常到你家?常常你共用你的無線網路?然後又常常和你上同一個網站發表挺你的言論嗎?或者在你常上的網站和你一起唱雙簧打廣告? 如果答案以上皆是,那請向01申訴依照複權條款,讓億華被停權的帳號複權,因為照你的觀點億華是被冤枉的哩。

在發表這些言論之前,我覺得還是尊重一下站方吧,讓其他店家在01上使用01資源進行一些客服行為對一個商業論壇來說已經算很偉大了,如果店家不自愛還能怪站方後來的處裡嗎? 我支持億華提出復權申請,但我更支持站方的停權處裡。

Mobile01系統管理員 wrote:
weichen1021會員,因查出分身帳號,已停權處理。

如欲復權,請依公告至站務回報區申請復權。
bookgain wrote:
站方規定是規定,就是...(恕刪)


那就請遵守站方的規定,OK?
不同的帳號不要從同一個IP分享器上來表達自己的言論自由,以免被定死罪.
歡迎留言,只要不謾罵攻擊,留言一律五分奉上。
就這樣說來的話... 那ew還真的蠻佛心的

把網路開放給鄰居、客戶、老朋友、... 使用...



分身問題其實吵再多也沒啥意義了

我想很多人都在等... 如果那天站方解除一口氣所封的帳號且聲明原因

這樣我想無論那一方要再扯分身那就是件好笑的事情了

只是到目前為止...

簡單的說吵再多或是想再多理由或是猛力跳針... 這些都難抵上一篇公告... 您說是嗎?
比爾蓋飯 wrote:
一開始我以為book...(恕刪)


如同凡。人不可擋大大所講的,他是一個反派角色.
認真的話你就輸了,可是我卻認真了...

P.S 我不應該在這邊認真打嘴砲,我錯了.
關於EWHAT的系列的文章,小的不再做任何的回應.
歡迎留言,只要不謾罵攻擊,留言一律五分奉上。
我相信億華
因為我在他的店裡買過幾次東西
服務很好,價格透明
我不會因為人家嘴砲就喪失自己的判斷而隨波逐流
億華加油
aaaaabounce wrote:
那就請遵守站方的規定,OK?
不同的帳號不要從同一個IP分享器上來表達自己的言論自由,以免被定死罪.

當然OK
但此同時我們的討論也發現到

用同IP認定是分身而被判死罪的
是不是再也不是那麼肯定一定是分身了

有人因為同IP被停權處分
在他無法發言為自己辯白是特殊情況被鎖的同時
路人補刀性質的一句"分身???"
你說會不會害死人

而消費文化又是不准店家辯駁,否則就是狡辯
可想見為什麼廠商都沒人願意來為一些質疑回覆了
而情願讓他風風雨雨
多錯多錯???
不做不錯???
值得網友深思

而其他自慰性質的幫我貼標籤的就省省吧
雖然說跟你們這群反派認真就輸了

我不入地獄 誰入地獄

您在316樓說看到挺EWHAT挺成這樣看不下去了
那您到原篇看到那些反EWHAT反成這樣的才真的會看不下去了

反到要人家收起來,或是降價甚至捐款等言論
他們是在反襯EWHAT的優點嗎
如果EWHAT已經達到收起來的地步
那我想
其他店應該是

青春若有張不老的臉 但願它永遠不被改變 許多夢想總編織太美 跟著迎接幻滅 愛上你是最快樂的事 卻又換來最痛苦的悲【永離01】
如這樣說問題就大了... 首先... 有被鎖嗎?
被封後的那篇ew聲明?
不能為自己辯駁?

好吧...我們先做個假設...
假設ew真的被鎖且後來那篇聲明為假
ew會沒看到那一篇嗎?會沒有人跟ew說有人用他們的名號聲明嗎?他們會沒有任何動作嗎?

另外如聲明為真...
我想這就不用說了...如聲明為真就已經推翻了你說的無法為自己辯駁一事Orz
看得霧煞煞

請問哪一些是分身/同IP的阿?? 我怎都沒看到~ 麻煩點一下,

或是有"分身事件"懶人包 是最好的

謝謝
其實從最早億華爆發標籤事件,我就沒再去過億華了。

不是故意要舊事重提,但那次事件,我始終不認為億華的那些聲明有多老實,全世界都有律法規定製造和出口是要相對應的,意即香港出口的東西若打上MIJ,是過不了海關的,同樣,香港進來的東西若是掛MIJ,台灣海關也會有所質疑,所以通常就是使用所謂的中性包裝,進到當地後再貼上或撕下產地標籤,手法相當多種,有稍微接觸貿易的人都曉得的,億華是一間處理如此大量水貨的公司,說不知情、沒有察覺異狀、進貨時就是如此等,實在讓我難以相信,就算億華所說都為真,我也認為對自己的貨源管理太不用心了,故很難再相信。

不過老實說,習慣在億華購買,億華不能去之後,真的一時也不知去哪好,好相機店真的不好找...
哎呀我的媽呀~可終於有人有行動了呢!有人發警告函給俺了呢!
可惜不是ewhat‧‧‧
看來網友 C‧V 比 ewhat 還有魄力呢!讚喔!棒喔!
人家好怕‧‧‧好怕‧‧‧‧好怕‧‧‧‧‧‧您也只是說說而已呢!

如果你覺得我的言語讓你受辱了,脆弱的心靈受傷了,
當然你要怎麼樣, 我一定站在你這邊支持你的啦!
就好像當初你要樓主發毒咒, 我也很支持你的呀!
只是要別人發毒咒, 也要先自己發一個,
不然就跟ewhat一樣, 太太太太太沒有誠意了呢!
不勞你費心, 俺不擔心"徒增不必要之困擾"
要俺“真心”道歉的話‧‧‧抱歉耶, 俺的立場跟Ewhat一樣,那就是:

門‧兒‧都‧沒‧有

為了表示俺的誠意, 來,
俺絕不會像是ewhat, 嘴上說說, 卻沒有行動,
俺IP大放送給你啦~請別謝我
68‧122‧51‧15
請也記得跟Mobile01確認一下是否正確喔!
不然要是你告錯了人, 白跑一趟, 俺就過意不去了呢!
警告文且你漏掉好些個俺打過的字呢~~
別這麼愛斷章取義咩~到時候法官會搞不清楚要判俺多久呢!
來~ 俺完全的發言在這裡原文在此

等你喔~CV~ 是男人就要說到做到喔!等你的法院傳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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