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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退回sony相機要收1880元的相機皮套拆封費用是不是太貴了?

王小白2513 wrote:...而關於整新費用的價格認定標準,跟誰來認定一直是灰色地帶,期待之後能有相關條例與配套...

沒有定出明確的收費標準,更沒有講清楚回收商品的”處理程序”,
難怪版友帶有責備的語氣指教樓主;

假如開宗明義列在買賣合約,什麼什麼狀況扣幾趴,什麼什麼情況多收幾趴,
雖然無法涵蓋所有的狀況,至少買方在下手前會更審慎,實在討厭想退貨也
清楚要付出多大代價!(扣太多乾脆留下來自行轉賣算了…)

還有退貨回收後是如何處理…廠商當然基於自身利益保留模糊地帶不講清楚;

退貨要收這麼高的”處理費”...利益有歸於後續消費者嗎?

假如要收高額處理費的理由,是因為回收後只能當作整新品或福利品販售,
那由退貨者來負責這損失的差額當然合理,然後下一手消費者也清楚來源,
享一些折扣可以買到近新品!
但現在的情況是…版友指教樓主的原因,是因為誰都怕用新品價格買到樓主的
退貨...這點似乎不太合理;他已經為自己一時手滑付出不少代價還兩手空空,

問題應該在於資訊的極端不對等,明明拆了封使用過,收了高額處理費之後,

還可以用一毛不少用全新價販售!?這樣合理嗎?
網購基本上都會註明未確定購買請勿拆封贈品
或贈品拆封視同購買(主商品)等類似的說明

那個贈品原廠相機包的官方定價原本就是1880(可自行查價)
並非是一開始沒說,事後才漫天喊價說價值1880

相機拆了用了(連保護貼都貼上了),贈品也拆了用了
現在說不喜歡想要退
人家也不過收贈品金額當作處理費而已

網購對於消費者保護方面確實有很多模糊地帶
也會造成一些惡質店家坑殺買家的例子

但單就此案來說,個人覺得非常的公道
zakkwang wrote:...贈品原廠相機包的官方定價原本就是1880...

問題是…全部都退回廠商了啊,廠商不會重新包裝,放在同一個package,

然後再用全新價格賣給不知情的下一手消費者!?

樓主手上沒那個原廠相機包吧?

樓主按下購買鍵之同時,也等同於全盤同意平臺訂定的買賣合約,所以從法律上來講
他完全沒勝算,也沒必要理虧還自找麻煩,不過他付出的代價是否對等,是否還要被其他人
指教活該自作自受...這值得商榷.
Hermitissimo wrote:
樓主按下購買鍵之同時,也等同於全盤同意平臺訂定的買賣合約,所以從法律上來講
他完全沒勝算,也沒必要理虧還自找麻煩...(恕刪)


其實雙方訂立的買賣合約如果違反或牴觸較高層次的法律,是可能被視為無效的,所以商品如非不可逆之毀損原裝退回卻被索取新品價,樓主有疑慮是可以跟相關單位提出申訴或協商的,這也是樓主的權利。

但單就觀感上,雖然少數不良賣家會用拆後不退、猶豫非鑑賞、鑑賞非試用等云云話語讓誤導消費者自己放棄保障權益,但我還是比較傾向法條是給真正需要的人與必要情況時候的行使權利與最後保障,不挑戰,但也不怯戰,只是如像其他極少數消費者心態本來就打定買來拍拍然後用完就退,....,嗯,至少我個人是不會這樣做啦 ^_^
王小白2513 wrote:...如果違反或牴觸較高層次的法律,是可能被視為無效的...

...我生長在一個法律人的家庭,所以這點基本常識還是有的;通常大公司即使內部
沒請法務,也會有固定簽約法律顧問,所以擬定的買賣合約不會出層次這麼低的錯誤;
講難聽一點,擬合約不見得是簡單地”鑽漏洞”,而是在字裏行間保留對我方利益有利
詮釋最大的空間,所以這種單方面利益考量下訂立的合約怎麼可能”對消費者有利”!?
沒抵觸任何法律其實沒那麼難,但擬得好的知名律師收費可不便宜唷;

在法律層面消費者通常是相對弱勢的,所以我立場一致比較偏向”利益是否歸於消費者”,
(不針對個人而是整體)但不是要當個無理取鬧的奧客;即使罪大惡極的犯罪嫌疑人也有
合法辯護的基本人權,更何況只是個思慮不周手滑的消費者;

大家在指教樓主的同時...或許可以思考”誰真正得利了”,他付出代價合法但是否合理,
然後他付出的代價是否可以讓其他消費者得利…從這個circle看起來...答案應該很明顯.
Hermitissimo wrote:
退貨要收這麼高的”處理費”...利益有歸於後續消費者嗎?
有,保固重計+買新品的爽度

不是隨便說說,這點價差應該很多人寧願買「新品」,而不是「99%新二手品」
你大概沒看懂我的意思,有拆封被使用過,被退回來的東西重新包裝當新品賣,

而且一毛不少地再賣給你,你接受!?

這疑慮不正是大家指教樓主的立論依據?至少我是會非常在意的,為什麼付一樣
的錢待遇卻不相同,而廠商是有跟退貨者收取高額”處理費”的喲!

貼個靜電保護貼是非常容易無痕清除掉的,廠商不講你知道!?假如有明顯傷痕或
使用痕跡,恐怕處理費又可以多個名目再往上加,哪這麼容易打發!

而且我很好奇其他先進是否有收到”疑似非全新品”,退貨全額退費成功的經驗?
我三年前左右曾下訂P家水貨單機身,結果貨到了打開看,包裝外盒老舊也沒封條,
然後內容物擺放略顯凌亂,所以我立刻打電話去客服反應這”不理想的到貨狀態”,
她給我的回答是”平輸商品廠商都會打開來檢查,然後把蓋有發票章的保固卡放進
去,但保證是未使用過的全新品”,我心裏頗不是滋味卻無法舉證與反駁,但我還是
堅持這種狀態的新品完全不能接受!協商之後雙方各退一步,她接受我辦退,但我
必須立刻重新下訂同樣商品組合,不產生額外費用;第二次送來的商品”看起來”
是比較像新品沒錯,不過事實真相如何?只能說功能正常就當不知道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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