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康藏 wrote:匯進去4050元,想拿回來40500元,是這樣嗎 如果是我一天上班大概是五千, 處理這種是要花多少時間跟精神, 還不談精神損失(不爽費)如果真正進行刑事訴訟有多麻煩要多久你知道嗎要求這樣的和解金為什麼不行? -----雖然真的附帶民事可能不會判到那麼多
effo wrote: 如果是我一天上班大概是五千, 處理...(恕刪) 我寧願直接把錢拿回來就好了,其他的警察要怎麼辦就怎麼辦,你想要去打官司拿十倍金額是你的選擇。我的時間、精神不是錢可以量化的,我的道德也不是錢可以收買的。
青康藏 wrote:我寧願直接把錢拿回來就好了, 其他的警...(恕刪) 每個人的想法不同,我的想法是比較偏向於effo大,因為今天是對方錯在先,而且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上當而沒去報案,今天就算要他賠償4萬或40萬我都不認為過分,因為他們騙的錢可能不只這些
effo wrote: 說的太好了! 既然如此那小弟不懂你...(恕刪) 我沒說不可以,只是感覺道德感不太好,想要詐騙的人怕到不再敢去詐騙,應該是不和解,法律該怎麼判就這麼判,所有被騙的人就是拿回自己的錢,而現在你們教樓主十倍金額去和解,那就是只有樓主拿回十倍的錢,其他被騙的人就拿不回來,這樣不是對騙人的人很有利,騙子最希望你們和解了,和解了還可以繼續騙錢,不和解,他要把所有騙的錢吐出來,還要被關,所以你們這是貪心+助紂為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