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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個有具法律效力嗎?

翔3705 wrote: 恩! 這些裝備太少了! 這樣你就甘...(恕刪)


從魚眼、微距、廣角到長焦都有了…也夠了啦!
拍風景居多…所以變焦方便…就不考慮定焦囉


胖虎4513 wrote:
從魚眼、微距、廣角到...(恕刪)
答應他盡量不買就好了!幹嘛寫一張來繳械,綁住自己?這樣你會很痛苦!
lowt865162 wrote: 答應他盡量不買就好了!幹嘛寫一張來繳械...(恕刪)

我也想過這個問題…也問過她…
她的意思是說…人的慾望是無限的…所以巴結點!!
胖虎4513 wrote:
不知道這個問題可不可...(恕刪)


外觀上看去是附條件的利益第三人贈與契約
不過你老婆沒有簽名
見證人其實只是證明你和你老婆有此約定
叫老婆直接簽名比較快
這樣條件成就時老婆和第三人都可以請求你履約

胖虎4513 wrote:不知道這個問題可不可以PO在這邊,如果不...(恕刪)


我看到這合約,一直想笑,你是買賣太超過嗎?你老婆嚇到才跟你立這合約吧。

胖虎4513 wrote:
不知道這個問題可不可...(恕刪)

沒關係,我挺你....以後偷買裝備可以放到我家
我家防潮箱有的是空間

SpaceOddity wrote:
改天被發現從沒紅圈變...(恕刪)

你可以說,那是我自己加的橡皮筋啦

chuanchao wrote:
這份切結書不違反善良...(恕刪)


這是個好方法
請問如果把底說出來會怎麼樣

最後有提到:
如果有再增加或是修改以上配備,未經老婆允許。
則將以上設備歸xxx所有,不得有任何意見。

重點來了,
把以上的設備全出清,
再來更換系統,或是新型號機種。
則所列的設備皆以不在,就算歸xxx所有,也等同不存在。
新型號機種及不同型號鏡頭、配備,並不列於清單上,所以還是你個人所有。

我也來弄一份給我老婆,哈哈哈

jack19800519 wrote:
請問如果把底說出來會...(恕刪)


不存在就不用履約嗎?

想的太簡單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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