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uitarc wrote:
重點在於我並不是不接受重包出售,而是對於使用痕跡明顯的產品
接受退貨就算了 ~ 還選擇同樣手段著名全新品銷售,這是我覺得最不道德的地方...(恕刪)
若如您所說這樣的話那該廠商實在太混了~~

說到退貨期順便一提
有間美國的網路賣鞋廠商叫做Zappos
(剛才連了下他的網站說出現技術問題~~


創辦人是移民去美國的台灣人
他的無條件退貨期是嚇死人的365天
是的,整整一年!
美國所有賣鞋的都被他打趴
不但商周封面報導過,還多次登上哈佛教案
我在想的是
不知台灣何時能讓這樣的網站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