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Ind wrote:
買賣鏡頭沒有7天鑑賞...(恕刪)
根據消保法
你有實際的消費行為就沒有所謂七天鑑賞期
(也就是你有實際觸摸.檢查商品)
七天鑑賞期純粹是給虛擬通路用的!!
回到主題
一來我覺得樓主錯在先
明明知道鏡頭有問題
還是付了三萬多塊錢買下
現在才來抱怨東抱怨西.....
二來店家也有錯
顧客的商品出了問題
怎麼會丟一百二十元出來給人家??
(但我想這方面可能是樓主情緒下的用字~實際情況有待爭議)
如果真的是專業
是怎麼會沒有發現那條痕跡??
(但沒有看到圖證明也不能說真的有痕跡....)
綜合以上~
目前樓主的確比較站不住腳
但畢竟有吵有糖吃
樓主還是乖乖去退鏡頭~然後自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