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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之被裝笑維了

hzs wrote:
別氣了~^^並非說您...(恕刪)


沒生氣 也不會為這種事情生氣 只是感覺不好 聽你這麼說 我想這家店 我今生 應該不會再走進去了
板大
不好意思
來毒你一下(可能拍得不好, 高手請指教)
這是我2005年8月1號用D200跟 17-55拍的
我的唯一一次外拍, 跟Herman老師還有幾位同好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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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氣了
當初 我買一個70-300VR
我人在板橋 要做高鐵到桃園跟賣主交易
結果早上人已經到板橋高鐵站了 接到電話 跟我 說 他不賣了
我也跟你一樣做法 上 DCV去批評他....
後來 他寫信 跟我說明 不賣理由 我就消氣了
經過一個禮拜 這位賣主打電話給我
說明他事情已經解決了
可以把鏡頭賣我了 問我 買到了沒
這位賣主 還特地 從桃園 到板橋找我 把鏡頭賣給我
買賣2手物品 都是靠運氣 隨緣啦
這次買不到 下次買阿 板上也有人說 這隻品相不好
既然不好 幹媽買哩 說不定 你會遇到更好的喔
2手物品 就是 一分錢一分貨阿 除非對方有心欺騙....
小喬●婚禮紀錄 http://www.wretch.cc/blog/SSJOE
index5999 wrote:
簡單說一點 就是講的不是事實 毀謗罪就會成立 我講的事真實發生過的事情 陳述事實 不算毀謗
...(恕刪)

妳能證明的事實只有妳由高雄到台南最後看不到鏡頭這部分

但你卻用你無法證明的部分去質疑商店的誠信

這算不算毀謗見仁見智..

那家店賣2手器材也很久了又不是奇摩拍賣上的賣家..幹麻沒事晃點你


不過是運氣差買不到一件商品.何必怨天尤人..又不是大樂透頭獎= =
不知道你是否有說你姓什名啥.預定啥時要去買.

對方也同意賣給你.如果是.那就是店家的問題.

如果你只說你住哪.也沒說啥時要去.

那店家賣給高雄人.只能說你沒先註明而已.

還有.你車車可能騎太慢了.所以沒買到.

台南市到高雄市約50KM.

騎兩個小時...恩...是有點...

說騎腳踏車也還差不多...


ELS56 wrote:
不知道你是否有說你姓...(恕刪)


這位大大的說法很實在
店家應該問你的電話,姓名確定把鏡頭留給你
其實這是開店相當基本的服務與常識吧
可避免一些單純詢價客來亂,造成店面屯貨空等
也可防止樓主的事件發生

另外高雄騎到台南走省道沒那麼近吧
紅綠燈很多根耶

這種感覺就很像...
之前我去sony直營店買某樣產品
在看樣品機的時候就問店員說:這多少錢?有沒有貨之類的問題
那他也回答:這東西價位是這樣,你要什麼顏色?應該有貨
然後等確定真的要的時候
他就說要調閱電腦資料查一下庫存
結果搞到最後跟我說:這型號停貨了,其他店家也沒有庫存
一整個就是...
裝笑維~你在耍我哦~!
應該很像這樣子的感覺吧

不過...
我覺得大大真的也不用那麼氣啦
或許老闆娘真的就像前幾樓某位大大講的那樣
同時有來自同一個地方的客人對同一樣商品感興趣
所以誤以為是同一人囉
可是如果今天老闆娘
有去確認買的人是不是就是打電話詢問的人的話...
那這樣的情況老闆娘就會變得很為難啦
總不能跟那位客人說要等你來測試過後再決定要不要賣給他吧
來者都是客
總不能為了這位客人而得罪另一個客人阿
當然先到先付錢買的人當然就是要先賣給他囉

而且萬一今天店家看到大大這樣子講
真的就跑去告毀壞商譽的話
那豈不是得跑法院跟店家在爭這個了
那這樣多划不來阿
花錢又花時間打官司
何必呢對吧~
而且搞不好店家就真的拿出收據或發票
證明是真的有客人早大大一些些時間買走的
並不是沒有貨卻在唬爛騙人說有貨的
那這樣怎麼辦?
豈不是就會被店家告贏了?
而且萬一真的店家比大大你還要懂法律勒?
或是說他們可以找到很懂法律的律師勒
抑或者是他們錢就是多就是要跟你告到底勒對吧?

所以大大真的也不用氣到話講成這樣啦
動不動就有本事就來告阿我不怕啦之類的
個人感覺講的真的好像有點過頭哩
人都會有情緒不滿的時候
但抱怨歸抱怨
話也不要講那麼死或那麼滿
留點後路給自己走總是好的呀~^^
而且換個角度想
搞不好這次沒買到是對的
因為可能下次大大找到的店家服務好
賣的同件商品品質也一樣好
價錢卻比較便宜也說不定呀~^^
換個角度想心情自然可以海闊天空啦~^^(雖然很難....>"<)
s2588s wrote:
妳能證明的事實只有妳...(恕刪)


我是說出 
確認店家有貨後出發(這點我有電話發話紀錄可為證)到達目的卻又看不見貨品也是事實(店家有錄影存證)

當時瞬間的感覺很不好 有被莊孝維的感覺而已(換成任何人都會有這樣的感覺吧)我從頭到尾都沒質疑店家的誠信

說出事實的心路歷程何來毀謗之有?如果有 請大大指教 我立即改正

index5999 wrote:
沒生氣 也不會為這種事情生氣 只是感覺不好 聽你這麼說 我想這家店 我今生 應該不會再走進去了


呃,你的標題寫非常不爽,那不是生氣是啥?其實就像其他人說的可能剛好有人也打電話,
也跑去買走了。下次要請人保留東西就多留你的電話跟姓名,請店家務必問清楚是你了才賣
不就好了?如果你本來就這樣做他還賣給別人就是他爛囉!
cURrYs wrote:
1.裝笑維~你在耍我哦~!
應該很像這樣子的感覺吧

2.而且萬一今天店家看到大大這樣子講
真的就跑去告毀壞商譽的話

3.豈不是就會被店家告贏了?
而且萬一真的店家比大大你還要懂法律勒?
或是說他們可以找到很懂法律的律師勒
抑或者是他們錢就是多就是要跟你告到底勒對吧?

(恕刪)


1.是的 這樣描述滿貼切的 今天本來要去帶走17-55+116 但是看到17-55被買走了 整個心情都很差
連116都不想試了 就匆匆走了 因為沒買到主力鏡 買其他的也沒意義

2.我哪毀壞他的商譽呢?我也沒說店家非得一定要賣我不可 我只是說出曾經發生過的人,事,實地物 何來毀謗之有

3.順便跟大大分享一件事情喔 (與這次買鏡頭無關 這是在我畢業後發生過的一件事只是想到順便提一下)

你知道我怎拿到一份薪水嗎 因為我去告老闆 ,老闆借故欺負人不發薪水,我寄發存證信函跟他索取, 他跟我說去叫我告他好了,還跟我嗆說他就是不爽給薪水,他不相信我能拿他怎樣 ,他還說要叫律師跟我打官司(意思就是說他吃定我了),結果我當時年紀小
一時間氣不過 真的去法院提告 他收到傳票後 託中間人 來說薪水以匯到我帳戶了 (這件事情到底啟發我什麼呢 有機會再跟大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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