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s wrote:
別氣了~^^並非說您...(恕刪)
沒生氣 也不會為這種事情生氣 只是感覺不好 聽你這麼說 我想這家店 我今生 應該不會再走進去了
index5999 wrote:
簡單說一點 就是講的不是事實 毀謗罪就會成立 我講的事真實發生過的事情 陳述事實 不算毀謗
...(恕刪)
cURrYs wrote:
1.裝笑維~你在耍我哦~!
應該很像這樣子的感覺吧
2.而且萬一今天店家看到大大這樣子講
真的就跑去告毀壞商譽的話
3.豈不是就會被店家告贏了?
而且萬一真的店家比大大你還要懂法律勒?
或是說他們可以找到很懂法律的律師勒
抑或者是他們錢就是多就是要跟你告到底勒對吧?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