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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達人 購買鏡頭要求鑑賞期內被拒 售後態度不佳 評價

knightcsf wrote:
法律並不是廠商可以...(恕刪)


法條規定可以退就退啊

就去告消基會不就好了


那我只想知道 為何店家不能黑買家

下次不賣你總可以吧 犯哪條法?

店家黑名單有錯嗎@@?


說實在的

法條怎樣歸法條怎樣 我也不知道這些人怎麼看待這些法條


買賣一直都是你情我願的

不甘不願不如不要買 這是我的觀念

連買賣都要國家來管... 好吧 國家愛管 愛規定消保法 那去規定吧


小弟網路銷售東西不少 被用啥七天無條件退貨硬坳的也不是沒遇過

反正有坳有退 我才懶得鳥 賠點運費省麻煩

反正前腳退完後腳我就把這人的電話地址帳號名稱都列入黑名單

我也沒錯吧 消保法有規定網路銷售不准挑客戶嗎@@? 好像也沒有

畢竟愛找麻煩的人的確是少數

貓老闆
鑑賞期是指沒有拆封,包裝完整情形下,7日內退貨!

不是拆開來用一用,7日內退貨!!!!

假設可以這樣好了,那我這星期要用這顆鏡頭,我就上網買一顆,用一用,然後7日內退回,

下次要用別顆鏡頭就買來用一用再退回,豆導:哇靠,我隨時都有槍阿,阿,不是,是我完全不用買鏡頭惹

一堆說可以的你要出來開相機店嗎?

施主,這件事明顯是你的問題呀

另外測試如果有瑕疵,7日內本來就可以換全新品呀.應該每個店家都這樣.
我個人認為,鑑賞期測試ok,畢竟沒測試很難知道好壞,但是付出一些整新費也是ok的。建議廠商要寫清楚。

kzstormlol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恕刪)


我也認為樓主行為很合法也合理

若想要在網路賣東西那就按照消保法走

又無損毀,也包裝完整為何不能退貨?

這種店家不照遊戲規則大可不要搞網購是吧?
就有人這麼奧....

誰拆開誰買... 我不想買到人家拆開過的.... 謝謝~~

要這樣玩 去找MOMO 或 PCHOME....
我不想去這幾家買 人家挑過.退貨的~~

==================人家有寫喔======================
※ 商品購買7日內發生故障,可更換同款新品,惟商品外觀及外箱須保持新品狀態。
(非指使用後不滿意的退換貨)
※ 商品同時於門市販賣,下標或來店自取前,請先電話確認是否有現貨!
※ 如需更多資訊請點關於我,謝謝。
小笨賢 wrote:
==================人家有寫喔======================
※ 商品購買7日內發生故障,可更換同款新品,惟商品外觀及外箱須保持新品狀態。
(非指使用後不滿意的退換貨)
......(恕刪)


這種店家聲明,純粹是為了想降低退貨率,與法律(消保法)抵觸,無效喔!

不然那種單頁單一商品的詐騙式賣場,也都有寫這條聲明

然後寄來一個廉價品充當高級品

消費者拆封過發現品質不對,也只能吞下去?不能退貨?
歡迎光臨我的網站  行動最愛網 http://i-favorites.net
其實到店家適用的「新品」,是有機會被其他在場「鑑賞」過的。

比如我其實會找阻泥比較緊的,有時只是感覺,特別是高階鏡頭,花錢,要值得。

我也曾經買出店家後,在大約1hr後,覺得阻泥有點卡,
誠心去溝通,過去紀錄良好,基本上,他們都沒有刁難。

主要應該也是參考我的會員紀錄。消費紀錄。

在某店家,基本上,有被允許某種程度的鑑賞。

還有一次,是大概過了三天,我對於組裝精密度有意見,
他們還願意讓我在店家試看,找一支順手的。

我說,我只是要確認不是組裝問題,後來發現應該只是生產公差,
我也沒有換鏡頭,甚至多帶了個高價的保護鏡,反正我鏡頭都用得著。

因此是一種信任問題,彼此的。

tony46 wrote:
鑑賞期是指沒有拆封...(恕刪)


你沒爬文嗎?

knightcsf wrote:
你買鏡頭都連盒子一起算價錢?拍照時都帶著盒子跟封膜?原裝是商品,而不是包裝,不然郵票要不要回復原狀。你購買的時候,是買鏡頭,還是鏡頭加紙盒?還有貼紙?


消保法第17條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民法第259條規定:「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左列之規定: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故依消保法第19條規定,僅郵購與訪問買賣有七日猶豫期間之適用,消費者得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消保會公告文章如下:
郵購商品退貨時應保持包裝紙箱的合理完整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盒子消費者有保存、完整還原送回之必要

以現階段而言,過度刁難消費者要維持封膜是不合情理,但是維持外箱無汙損、壓痕等算是基本要求,都可以針對要求整新費用。

誠如我前篇回應所述,店家主張還原,甚至主張整新成本高昂,要求價金返回在法律上是站的住腳的。
相對的,你也可以主張你並無滅失責任,這部分就會需要消保官出來調解。

君不見iPhone都會強調上網登錄就不能退貨。
消費者多數都可以接受,因為消費者都不希望買到曾經綁定過Apple ID的"二手"iPhone
儘管商品毫無刮損和實質硬體上損傷。

以鏡頭而言,一般消費者也不希望買到二手的。
你可以想見,今天你上網購買,買到看似包裝完整,但是打開鏡頭沒有妥善膠膜包裹,商品沒有包裝的怒火會有多旺?
如果多數消費者都不樂見此情形,商家就有收取整新費用的權利,至於整新費用的合理性仍受消保官的約束。




kzstormlol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小...(恕刪)


消費者自己問題,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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