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uj wrote:
今天竟然接到警察局通(恕刪)
樓主可以去法院看看奇觀
我是覺得不用太擔心...畢竟詐欺這罪可是很重的。
所以在定論上可不是隨便就能告成的。
詐欺罪大多是定罪在以不法意圖去侵占他人財產。
如果筆錄上你確實告知
事前有約定好價格
面交對方有確實使用並測試,同意商量後的價格
這種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成立詐欺罪
就一般消費糾紛而以
而且就算對方打去消保會,消保會也只會打臉七天鑑賞問題
七天鑑賞只有限於網路電商,個人交易並不在在消費者保護法的設定裡。
坦白說 我真的覺得你不用怕她
給你幾點建議:
1. 先找法扶(很多立委議員服務處或是地方法院都有), 先找律師聊一下
2. 你可以不告人 但是都要有被告的準備
坦白說, 這種2手貨真的爭議很大, 我只能說你不是100%穩贏, 但是我個人認為80% 應該告不成
強調一下
"被告" 不等於 "一定會輸"
提告是他的權力, 但是你也有辯護的權力
因為你並沒有欺騙啊 你也可以主張, 賣給他之前都是好的啊
是他弄壞的! 與你無關
都當場試了一小時了 他媽的還是不玩喔 他是在買BMW 7 seriws還是Tesla啊
一台相機可以玩一小時 一定玩到都沒問題的啦
本來東西都拿走了, 他會不會拿去惡操個幾千張啊?
期望東西要100%好 就要去買全新的啊
不要怕, 反正就找律師談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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