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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達人 購買鏡頭要求鑑賞期內被拒 售後態度不佳 評價


kaien7121 wrote:
有消費糾紛要找消保...(恕刪)


已更正 記錯名字抱歉
94呆 wrote:
【【東西寄到家後裝...(恕刪)


是檢"查"而不是檢"視"

關於檢查,如果今天是要檢查產品本身有沒有瑕疵的話,你沒有接到相機上面你檢查的徹底嗎?

光是看著盒子能檢查東西是否有瑕疵嗎? 如果外觀都良好內部發霉拍出來有灰影之類的呢?

色散跟畫質我知道每個人認定的標準都不一樣,但在接上去之前是不會知道有沒有的。

外觀有無刮傷 鏡片有無刮傷 成像有無問題 這樣我個人覺得是鏡頭最低的檢查的標準



kzstormlol2 wrote:
是檢"查"而不是檢"視"

關於檢查,如果今天是要檢查產品本身有沒有瑕疵的話,你沒有接到相機上面你檢查的徹底嗎?

光是看著盒子能檢查東西是否有瑕疵嗎? 如果外觀都良好內部發霉拍出來有灰影之類的呢?

色散跟畫質我知道每個人認定的標準都不一樣,但在接上去之前是不會知道有沒有的。

外觀有無刮傷 鏡片有無刮傷 成像有無問題 這樣我個人覺得是鏡頭最低的檢查的標準
...(恕刪)

這裡是01不是法院
要玩文字遊戲就上法院囉~

在這兒討拍是沒有任何實質意義的~
建議您直接上法院吧~
看看法官會如何判決,記得回來報告一下進度與結果~
下次我出國前也要買一顆鏡頭來用

回國後說鑑賞期內要退貨

你若是店家...你願意給退嗎??
數位達人個人都不知在那邊買過幾顆鏡頭了,服務還可以啊,
只是我不會像樓主一樣買回家用過還說要退貨,都是當場試,
你可以請他們提供測焦板,甚至試多顆鏡頭,沒被刁難過啊..

站在店家的立場,每個人買鏡頭若是因為成像不滿意都要求退貨,
那他們只能賣高畫質鏡頭了,然後大家去買到的都很可能是不知幾人用過的囉...
kzstormlol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小...(恕刪)


反正退了就好~
每家店的規定不太一樣
要網路下標之前最好先溝通一下
除非商品本身有瑕疵 得拿同型另一件商品比較
一般來說試用覺得品質不如預期要退 本身就有難度
若是你要跟他會更高階的鏡頭 說不定容易一點

我在這家店買過兩台相機
店員大多是要確定你有要買 才會拿出來給試機
我買的都是平輸商品 盒子沒有封口
其實在店內拍拍 拍拍店外 大概就可以感受到鏡頭色偏或畫質有沒有重大問題
下次我再去買 可能要帶筆電去放大看照片 這樣看出細部解析度
用肉眼看相機的螢幕確認 只能保證在手機上看是OK!

你的問題: "望遠端色散很嚴重,畫質也沒有達到預期的清晰"
我看你是買接近小白之類的望遠鏡
這種畫質要好的話 代價很高
便宜的鏡頭 一般來說色偏與畫質解析度都是SO SO

其實你可以把機身 鏡頭型號和照片放上來討論
這樣才可以實際討論

如果確定真的要哪個商品品質是可以接受的
可以直接到國外去網購 就不用透過國內業者
覺得有問題 大多很難退回去 除非商品本身有瑕疵
台灣業者大多也是客氣一點 或是 吵一吵就給換 只要東西沒有大損傷

我有去日本店面買二手鏡 兩台小相機 品質不錯 但是價格也不便宜
直接網購過一次相機 還蠻便宜的 那台機色偏蠻嚴重的 也退不回去 還好調WB好回來一點 勉強繼續用下去

祝你未來購物愉快

《DIY CENTER》 自助互助中心

kzstormlol2 wrote:
[七天鑑賞期] 可解釋成 [七天試用期]。蓋因消保法第19條立法意旨,
即因此類型交易,消費者無法事先檢驗商品,故法律賦與消費者七日的猶
豫期。...(恕刪)

正解
kzstormlol2 wrote:
[七天鑑賞期] 可解釋成 [七天試用期]。蓋因消保法第19條立法意旨
即因此類型交易,消費者無法事先檢驗商品,故法律賦與消費者七日的猶
豫期。
依消保法第施行細則第17條「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其解除權不消滅。」反面解釋,主管機關認為,除非可證明係買家之過失所致產品故障,否則仍屬七天鑑賞期之適用範圍。
試問單純看著外盒有辦法檢驗商品嗎?
你看著盒子鑑賞能知道鏡頭拍出來是甚麼樣子嗎?
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都是店家自己說出來的,
只要有人想退貨就可以先讓不懂法規的人打退堂鼓。

了解,謝謝!

在想一個例子,如果鏡頭不裝上機身試拍...
萬一鏡頭馬達故障,不是肉眼欣賞就可以觀察得出來

在內店購買也是這樣:拆封→試拍→有問題→再拆一支→沒問題→付錢買
只是這個動作改成網路購物:拆封→試拍→有問題→退貨寄回→換一支or退款
這才是保障消費者[七天鑑賞期]的精神

不然網購回來,對著 外盒或鏡頭 看呀看的看七天,是能看出個什麼X嗎?
消費者有此權利;10多年前就聽過美國有消費者濫用此權利"借用"6天,然後退貨的奧客,也有。



保障消費者權益,這幾年台灣是有進步;當然比起美國或其它國家還落後很多
老闆或店員的立場,當然希望錢收進口袋就不要再掏還給客人,這是絕對絕對的。
但,除了自家商品,老闆或店員 無論在 食 衣 住 行 也都是一位消費者,也希望被保障吧!(這一句 是寫給廣大的店員們及老闆看的)

kzstormlol2 wrote:
是檢"查"而不是檢"視"

關於檢查,如果今天是要檢查產品本身有沒有瑕疵的話,你沒有接到相機上面你檢查的徹底嗎?


好了,你檢查

東西有問題嗎?

套你說的

[七天鑑賞期] 可解釋成 [七天試用期]。蓋因消保法第19條立法意旨,
即因此類型交易,消費者無法事先檢驗商品,故法律賦與消費者七日的猶
豫期。

依消保法第施行細則第17條「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其解除權不消滅。」反面解釋,主管機關認為,除非可證明係買家之過失所致產品故障,否則仍屬七天鑑賞期之適用範圍。

請問您收受的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沒有吧!

純粹是你覺得

"東西寄到家後裝上去打開窗戶試拍,發現望遠端色散很嚴重,畫質也沒有達到預期的清晰,

跟自己手邊有的高倍變焦鏡的望遠端一樣畫質軟軟,實在無法接受"


這是你的觀感,覺得這樣的狀況你無法接受

但是產品本身沒有問題吧!

除非你能證明同樣型號的鏡頭,別顆沒有這種狀況,表示你拿到的這顆可能是異常的

否則它又不是屬於產品瑕疵

既然不是產品瑕疵,您又拆開過了?

那您覺得是誰的問題?

這個跟網路上買東西看到電腦上的顏色跟收到時候的顏色有色差說要退,有點異曲同工之妙
kzstormlol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恕刪)

網購全新鏡頭時, 如果賣方把 別人拆封試用過、退回來 的鏡頭, 直接寄給你, 那你覺得如何?

店家基本上會看 此類產品的客戶 反應而因應..

此類產品客戶群的處女情節如果比較重, 老是因為別人開包了就退, 要求換沒被拆封的原封品, 那店家對於這類的產品, 就比較不會給你退..

如果客戶不在意, 店家也會比較不在意.


鏡頭這東西很貴, 很敏感的...

常常多了一顆小小小的灰塵, 客戶會跳腳, 四處上網報怨 店家給他別人拆封過的.


所以, 以後想試用, 就 去租 或 去找有展示品的門市 玩...

不然, 以後只能當 福利品 賣的價差, 誰來付?



大潤發 很多東西都可以 無條件退, 比大多數的店都容易的多, 但有些區域的東西 還是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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