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en7121 wrote:
有消費糾紛要找消保...(恕刪)
已更正 記錯名字抱歉
kzstormlol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小...(恕刪)
kzstormlol2 wrote:
[七天鑑賞期] 可解釋成 [七天試用期]。蓋因消保法第19條立法意旨,
即因此類型交易,消費者無法事先檢驗商品,故法律賦與消費者七日的猶
豫期。
依消保法第施行細則第17條「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其解除權不消滅。」反面解釋,主管機關認為,除非可證明係買家之過失所致產品故障,否則仍屬七天鑑賞期之適用範圍。
試問單純看著外盒有辦法檢驗商品嗎?
你看著盒子鑑賞能知道鏡頭拍出來是甚麼樣子嗎?
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都是店家自己說出來的,
只要有人想退貨就可以先讓不懂法規的人打退堂鼓。

kzstormlol2 wrote:
是檢"查"而不是檢"視"
關於檢查,如果今天是要檢查產品本身有沒有瑕疵的話,你沒有接到相機上面你檢查的徹底嗎?
kzstormlol2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