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hoxen wrote:以後租防水器材,是不...(恕刪) 為什麼不行?既然損壞責任要你背,簽名之前為何不能雙方驗證是無誤的? 不然簽名是簽給歌迷嗎?這名字簽下去就算店家有瑕疵你也倒楣定了,真的要好好審思自己簽名的效力跟權利義務。事實上在下覺得出租店家有義務提供一個環境讓人"合理"試機,試個15分鐘你自己覺得沒問題再租下來,要不然,這損壞責任是背假的嗎。另一個方式,店家可以提出足以由第三方驗證的機器保養維護證明,證明到消費者手上的機器,每次出店前都經過合格技師檢查無誤,這樣讓消費者安心,口碑一定更好。你說店家不給試,那可以找別家,不要出了事才說你不清楚合約,說破嘴也沒用。
現今大多數的防水相機(說明書or外盒or開機時)都會提醒消費者每一年應付費回原廠更換防水膠圈若是公司貨,回原廠更換膠條,肯定會有維修(更換)紀錄可查不妨請店家出示證明,或自己打電話向原廠客服報序號詢問都可以....前提必須是公司貨如果沒有按時更換膠圈,我想原出租店家也是必須負起相當責任的+++++++++++++++++++++++++++++++++++++++++++++++++++++++++++++++++++++++++++++++說了這麼多其實最重要的是在於樓主的使用方式...這個部分就不是我們可以了解的了...
防水相機有直接下水的,例如:Canon D20防水10米、Olympus TG2防水15米, 只推薦以上2家防水相機,其他品牌防水結構不穩定,尤其是pan..牌TS系列,號稱防水10米以上保固3年,下水掛了只能自求多福,本人就掛了3台另一種有附原廠防水殼,可防水至40米,也有附廠的防水殼,比較不推薦副廠的防水殼,萬一入水,相機就報銷了 。例如:G12加防水殼很多潛水教練都用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