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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不快之捍衛消費者權益(Olympus TG-1)台灣元佑實業有限公司


imglighting wrote:
不吐不快之捍衛消費者...(恕刪)

你要把他們公司的廣告先COPY起來
避免他們會小小修改
說老實話

我自己在賣相機的

我從來不覺得哪一台機器標榜防摔 有實質的作用的

因為防摔 效果 了不起只是機殼板做的比較厚 或是四邊有做矽膠材質的

僅止於 四個角落防撞

如果地上有個大圖釘 值接刺到機器螢幕勒?

我都會跟我的客人告知 說別以為防摔 就是無敵了

自己還是小心為上 如果你昰做土木工程的公司 或是 海邊工作 常常需要用到防水相機的

就知道 這些相機還是必須小心使用

我曾經有一個作營造業的客人跟我說 防水防摔的相機 他們大概兩年要換一批

在海邊工作的客人跟我講 防水防摔相機算是消耗品


順便跟懷有偉大夢想的消費者 順便講一下

防水防摔相機 並沒有你想像中的那麼神....


didisiholiup wrote:
說老實話 我自己在...(恕刪)


東西是你自己摔的,無誤吧?


imglighting wrote:
一開始從腰包掏出該款相機時不慎手滑由約50公分高度掉落至地面...(恕刪)


這句話聽起來怪怪的..... 怪的是腰包通常不會掛在只有50公分高就是.
^^A 請多多指教~

MUS wrote:
這句話聽起來怪怪的....(恕刪)


坐著就剛好50公分!!!

碰到相機尖角,殼會裂開,跟本不意外!再拿去潛水就完了...

只是想看,消費者如何告贏廠商宣傳的"2米耐摔",但沒寫到不保証"相機還能用"!!!
如果元佑公司回覆的
真的如版主所言(僅內部基板防摔)
那我也覺得有點離譜與疑惑

但不知道版主對於元佑公司的回覆
是否有留下任何的證據
如果沒有留下任何證據而僅是口頭說明
那要提告成立恐怕很難

如果版主提告成立
那大概是在01上喊提告的人中少數有做到的
身為一位消費者
我也贊成這個糾紛提告
至少能夠釐清誰是誰非

因為這台相機也是我近期考慮購入的選擇之一
2米耐摔,絶對沒問題,重點是摔完後泡水!
也許摔完,還可以繼續使用,但不保證殼不會裂,然後就進水!
72889
是的,我也覺得很離譜

我很後悔沒有留下對話紀錄,這幾天一直很積極的在尋找Iphone的錄音程式,都找不到,因為律師跟媒體朋友也是跟我說最好要有錄音或是佐證。
但我願意為我所說的話、留的言、PO的文負法律責任,相對來說「元佑」他們敢嗎?我相信元佑的人應該也有看到我PO這篇文(因為我今天發現元佑公司網站內這款相機規格表有改過........),順道一提,這場戰爭我準備好跟你們玩到底!我也做好抗戰準備,我求的只是一個公道,還我一台新的並公開道歉!

72889 wrote:
如果元佑公司回覆的真...(恕刪)
呵呵,當時高度應該連50公分都不到........
因為我是休息時坐在石頭上再從腰包把相機掏出來,當下我帶的團員尖叫了一聲,我還當場跟她說沒關係,這款是最新款的「耐摔2米喔」.........

MUS wrote:
這句話聽起來怪怪的....(恕刪)
說實在話的,50公分左右摔下來

也真的只是你在說的

雖然你說有三位目擊者

也只是你在說的

你也說你會負法律責任

當然,你說這話你也要為自己負責

並不代表你說你負法律負責,跟你所說過程程是不是事實其實沒啥關係


假設你是在騎車摔下來,為了凹原廠維修,硬說是只有30CM不到的高度摔下來

找了二個人做證,然後口徑一致,謊話可以說成真的嗎?

我相信不可能,我相信你也認為不可能

但,你今天的狀況,在不相關第三人看起來,也是如此

只有你跟你口中說的人證,說離地約50CM掉了,誰知道呢?


另一個例子是生活常見的

出車禍當事人,你問你速度多少,習慣上都會說的慢一點

往往都會比口中說的快一些,甚至更多




今天元祐已經無條件修好,雖然外殼無更換

我覺得他要修,在我的認知上,應該是要連外殼要一起修

但你要求換新機的動機,這串讀下來感覺是你是腦羞成怒

因為你說

因為我是休息時坐在石頭上再從腰包把相機掏出來,當下我帶的團員尖叫了一聲,我還當場跟她說沒關係,這款是最新款的「耐摔2米喔」...


我個人認為你捍衛消費者權益沒錯,但你把你自己權益看的太大

別人已經提供免費維修,在還沒進一步有下文前你卻要求換新機

光這一點,我個人覺得在消保官前你就站不住


希望你日後真的有心繼續捍衛下去,將過程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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