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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詐騙法院出庭心得



小弟我第一次買鏡頭..也是這樣被騙了..
事後我也有去報警處理了...
剛好我有下標..所以雅虎那邊錢都以前賠下來..
最近才收到法院通知單說 對方已經遭受到起訴....
雅虎拍賣不能用paypal或信用卡付賬嗎?
朋友就在e-bay買過$700美金的九成新的Olympus 7-14

如用paypal或信用卡付賬
要騙錢很困難吧
要加%
那就加吧
當作買個保險就行了

wire transfer直接轉帳太沒保險了
被騙的機率太高
meureka wrote:
今年三月相機蟲衝腦只...(恕刪)


小弟是台灣花蓮人.
我覺得大陸掏寶網的機制很不錯.
不知道為甚麼台灣沒辦法做到?
phs137891 wrote:
我覺得大陸掏寶網的機制很不錯.
不知道為甚麼台灣沒辦法做到?(恕刪)


台灣的啞唬 忙著收錢 & 抓你.賴你規避費用都來不及了 ,
哪有多的時間去弄這些

akihindo wrote:
人頭無罪啊,之前某個...(恕刪)



人頭有罪阿
朋友的媽媽就是用1500圓
把帳戶賣給了詐騙集團
後來有被抓進去易科罰金了事的
人頭有罪?
不過那要怎麼證明對方是故意賣帳號的
而不是「不小心」帳號連密碼都被騙走…
我也是受害者…
在網路上看了那麼多人申訴無門…
而且還付出那麼多時間出庭…
就覺得還是算了吧…
花錢買個經驗…
貪便宜的後果

買這東西最好到實體通路

就當做學一次經驗吧

凡事三思而後行啊
補充一些法律知識。

1. 樓主的案件還在偵查階段,所以去的地方應該是「地檢署」而非「法院」。
2. 「地檢署」的全名是「臺灣╳╳地方法院檢察署」。名稱上好像跟法院有關,事實上不相統屬,地檢署隸屬於法務部。
3. 「地檢署」跟「地方法院」常設在同一個建築物內,加上名稱相似,不少民眾都會混淆。
4. 是「檢察官」不是「檢查官」。
這件事我想提醒樓主…你自己本身也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像我女朋友的帳號當初就被拿來當詐騙用,她二個月沒用,結果

六月就接到一通警局電話要她去做筆錄,還從北跑到南,我特別

請該管區請被詐騙者一併到局裏,我直接表明一旦這事情完結,

我會另外提告要求被詐騙者,要求損害賠償,因為他在整個交易

過程中只有用mail和賣家聯絡,而未曾用電話親洽,再者所匯帳

已經確定和我們無關,而且登入我女朋友帳戶IP確定是來自國外

,重點是拍賣物品,價格低到一個不合理的程度,以上種種沒有

一項是我女朋友能決定的,從刊登到賣出只有四個小時不到,又

如何能防止?以上種種卻要我們請假開了將近五個小時的車,只

為了配合做筆錄,請問我們的權益在那?所以我提告要求損害賠

償,不要說帳號是我們沒保管好,難道Yahoo就沒有賣個資的新

聞?更何況這個帳號是零評價,根本沒在用,而且我提告的地點

在台北,就請他也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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