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hsieh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關心,其實事情今天下午已經告一段落了,我也知道 得勞人處且勞人的道理..只是店家上來再繼續講,而我覺得需要對他的問題澄清一下,以視證聽. 姑且不論,是不是01的力量,至少店家肯處理,這點倒是正面的. 但扭曲事實,掩飾錯誤,其實只會讓當是人更加氣憤,而不斷提出事證跟質疑事情的邏輯合理性而已.. 最後,公理是各自人心 明天事情處理完畢,再跟大家報告.
現在就看店家要不要再來回文了 , 如果沒有那這篇就可以沉下去了

breadking3000 wrote:
122.XXX.XXX.140
是厚~我貼出IP了啊 可以證明什麼嗎?
我也沒看到你認真回覆啊?
只回覆XX事件而已 很認真嗎?
一直 難道 除非 莫非?
那劇情到底如何請問你看出了嗎?
拜託你一定要長眼睛把劇情說出來!!!!
breadking3000 wrote:
這個叫認真回覆喔...看也知道你來砲的!!!!







dizzy_cat wrote:
姑且不論兩造誰對誰錯?
就算樓主說的都是事實!
第一時間應向原購買店家提出原廠資訊要求補贈品,
倘無法與商家取得共識,可向當地所屬管轄機關之消保官取得協助。
樓主未循正確方式管道解決問題,
卻選擇直接在公開網路平台po文,
以"各位要買相機的朋友,小心台南北門路 "上新" 會黑原廠配件..."
與"台南的朋友 不要去北門商場隔壁的"上新"買相機..."
之標題兩篇陳述文來發洩個人情緒…
雖然樓主已解決此事取得贈品,但樓主的po文,
店家仍可依法提出相關訴訟,
樓主要負的法律責任將遠大於po文的目的與訴求。
(口說無憑,法庭上是講求具體證據)
~小心謹慎,以免頌累~



要怎麼做才能把超連結弄上去呢 , 看好多人都可以直接秀
越夜越美麗pin wrote:
版主我知道你了,我那...(恕刪)
越夜越美麗pin wrote:
版主我知道你了,我那...(恕刪)
就要醬拍照 wrote:
回應網友們的要求:
...(恕刪)
就要醬拍照 wrote:
店家的立場本來是以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