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遇到這種情況,如果真的上法院,各說各的,如何舉證?>>測謊可以當作是證據嗎?>>(因為一定有人沒誠實說出事實)..用最賤的方式..把證據寫一寫丟回給對方確認呀..很久以前在外面接案.不一定每家公司都是好客戶..加上他們都有法律顧問,用存證信函來製造/保留證據/解除合約還是很有用的 記得人事時地物都要寫上去.(描述就不要寫太多了. 心理戲不能當證據 )最後加上"跟據""限期履行""否則".這三大項..7天..不短不長剛剛好....
午休時來看看昨天的戰火打到哪了?看來是快落幕了,雖然大家都希望樓主挺身"站"出來,不過我很肯定樓主的作法。身段軟,是年輕人的本錢,以和為貴、以退為進。一進一退之間,勝負立斷。既能全身而退,又可達到當初來"相機消費經驗分享"的目的!套一句話;跟鄉民們認真,你就輸了!還有跟客人說話,不要用「吾」這個字。
自己的器材,搬到台中以後都是在這家買的...必須說因為生意做得大,店員見過的大場面大,一些小生意比較不看在眼裡,所以態度不是很理想,是我的感受但是說態度不好,倒也沒有多嚴重,只是要說是以客為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個人一直以為"花錢的人不是大爺",因為人與人的尊重是互相的,花錢也可以花得很有修養,很有度量,要當大爺,拍好的照片,大家就敬你了!做好事、當好人、有成就,大家當你是大爺要花錢當大爺,台中有一家XX豹,相對適合一點點但是身為業者,也算是中區龍頭了,應該要多反求諸己,店員態度未甄理想,應該要教育訓練...商人以合理的價格,充足的貨源讓大家在中部就可以買到自己想要的器材,我也覺得那也是功德無量總覺得買賣雙方,應該多一點互相尊重,這樣不是很好嗎?同理心讓世界更美好,拍出來的照片,也比較美,哈~